IPC分类号 : B66C23/36,B66C23/62,B66C23/84,B66C23/88,E04G21/16,F16F15/067,F16F15/04
专利摘要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设备技术领域,尤其为一种建筑用具有调节功能的搬运设备,包括底座,所述底座内开设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内固定连接有第三电机,所述第三电机的输出轴上固定连接有第三转轴,所述第三转轴一端穿过底座顶部并转动连接有固定块;本实用新型通过控制第三电机工作,带动第三转轴转动,在转轮的转动配合下,带动支撑板转动,从而带动机械手转动,方便对不同方向的建筑材料进行搬运,通过控制第一电机工作,带动第一螺纹柱转动带动第一转轴转动,从而带动第一螺纹帽上下移动,在滑杆和滑套的滑动配合下,带动第一安装板和第二安装板上下移动,能够调节机械手的高度,方便对建筑材料进行搬运。
权利要求
1.一种建筑用具有调节功能的搬运设备,包括底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内开设有第二凹槽(27),所述第二凹槽(27)内固定连接有第三电机(28),所述第三电机(28)的输出轴上固定连接有第三转轴(29),所述第三转轴(29)一端穿过底座(1)顶部并固定连接有固定块(30),所述底座(1)顶部转动连接有两个转轮(2),两个所述转轮(2)顶部固定连接有支撑板(7),所述固定块(30)固定连接在支撑板(7)底部,所述支撑板(7)内开设有滑槽(6),所述滑槽(6)内壁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第一电机(3),所述第一电机(3)的输出轴上固定连接有第一螺纹柱(5),所述第一螺纹柱(5)一端固定连接有第一转轴(10),所述第一转轴(10)表面转动连接有第一轴承(11),所述第一轴承(11)固定连接在滑槽(6)内壁的顶部,所述第一螺纹柱(5)表面螺纹连接有两个第一螺纹帽(9),所述滑槽(6)内固定连接有滑杆(4),所述滑杆(4)表面滑动连接有两个滑套(8),所述滑套(8)侧面与第一螺纹帽(9)固定连接;
所述第一螺纹帽(9)侧面固定连接有第一安装板(12),另一个所述第一螺纹帽(9)侧面固定连接有第二安装板(19),所述第二安装板(19)的顶部与第一安装板(12)的底部固定连接,所述第一安装板(12)内开设有第一凹槽(14),所述第一凹槽(14)内壁的侧面固定连接有第二电机(13),所述第二电机(13)的输出轴上固定连接有第二螺纹柱(15),所述第二螺纹柱(15)一端固定连接有第二转轴(17),所述第二转轴(17)表面转动连接有第二轴承(18),所述第二轴承(18)固定连接在第一凹槽(14)内壁的侧面,所述第一凹槽(14)底部开设有通孔(20),所述第二螺纹柱(15)表面螺纹连接有第二螺纹帽(16),所述第二螺纹帽(16)底部固定连接有机械臂(21),所述机械臂(21)底部固定连接有机械手(2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用具有调节功能的搬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顶部固定连接有第一箱体(23)和第二箱体(34),所述第一箱体(23)内壁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减震装置(25),所述减震装置(25)顶部固定连接有置物板(24)。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建筑用具有调节功能的搬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减震装置(25)包括减震底座(250),所述减震底座(250)固定连接在第一箱体(23)内壁的底部,所述减震底座(250)内壁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减震棉(252),所述减震底座(250)内壁固定连接有限位板(253),所述限位板(253)内卡接有定位销(251),所述限位板(253)上固定连接有限位环(255),所述定位销(251)穿过限位环(255)的一端套接有减震弹簧(256),所述置物板(24)底部与限位板(253)顶部之间固定连接有减震器(254)。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用具有调节功能的搬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顶部固定连接有底座卡块(31),所述底座卡块(31)顶部开设有两个第一限位槽(35)和若干个第一半圆卡槽(33),所述底座卡块(31)顶部卡接有若干个柱体存放装置(32)。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建筑用具有调节功能的搬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柱体存放装置(32)包括两个限位块(320),两个所述限位块(320)与第一限位槽(35)卡接,所述限位块(320)顶部固定连接有堆叠卡块(321),所述堆叠卡块(321)顶部开设有两个第二限位槽(322),所述堆叠卡块(321)顶部开设有若干个第二半圆卡槽(323)。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用具有调节功能的搬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底部四角均固定连接有滚轮(26),所述第一电机(3)、第二电机(13)、机械手(22)和第三电机(28)与外部控制器信号连接。
一种建筑用具有调节功能的搬运设备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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