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分类号 : F21S8/00,F21V21/02,F21V21/34,F21W131/101,F21W131/402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隧道施工用照明装置,包括照明装置,照明装置的后侧固定连接有固定壳,固定壳的后侧固定连接有T型块,固定壳的后侧活动连接有安装板,安装板的表面开设有与T型块配合使用的T型槽,安装板的内部活动连接有卡扣机构,卡扣机构包括活动杆,活动杆的前侧固定连接有连接杆,连接杆的前侧固定连接有卡块。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照明装置、固定壳、T型块、安装板、T型槽、卡扣机构、支撑块、拉簧、第一通孔、第二通孔、卡槽、滑块和滑槽的配合使用,解决了由于施工隧道比较长需要大量的照明装置,而照明装置在进行安装的时候采用了螺栓螺母进行固定安装,在使用者进行安装的时候过于繁琐的问题。
权利要求
1.一种隧道施工用照明装置,包括照明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1)的后侧固定连接有固定壳(2),所述固定壳(2)的后侧固定连接有T型块(3),所述固定壳(2)的后侧活动连接有安装板(4),所述安装板(4)的表面开设有与T型块(3)配合使用的T型槽(5),所述安装板(4)的内部活动连接有卡扣机构(6)。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隧道施工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机构(6)包括活动杆(601),所述活动杆(601)的前侧固定连接有连接杆(602),所述连接杆(602)的前侧固定连接有卡块(603),所述卡块(603)的右侧贯穿安装板(4)的外侧并延伸至T型块(3)的内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隧道施工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杆(601)的表面固定连接有支撑块(7),所述支撑块(7)的右侧固定连接有拉簧(8),所述拉簧(8)的右侧与安装板(4)的内壁固定连接。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隧道施工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板(4)的表面开设有与活动杆(601)配合使用的第一通孔(9),所述活动杆(601)的右侧贯穿至第一通孔(9)的外侧。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隧道施工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板(4)的内部开设有与卡块(603)配合使用的第二通孔(10),所述T型块(3)的表面开设有与卡块(603)配合使用的卡槽(11),所述卡块(603)的右侧贯穿第二通孔(10)的外侧并延伸至卡槽(11)的内部。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隧道施工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块(7)的前侧固定连接有滑块(12),所述安装板(4)的内部开设有与滑块(12)配合使用的滑槽(13)。
一种隧道施工用照明装置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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