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托架技术领域,且公开了一种组合式型钢托架,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下端固定连接有数量为四个的滚轮组件,所述底座的下端固定连接有数量为四个且位于四个所述滚轮组件外侧的支脚组件,所述底座的上端开设有数量为两个的T形滑槽,所述底座的上端固定连接有位于T形滑槽右侧的挡板,所述挡板的上端固定连接有扶手。该组合式型钢托架,具备便于调节托架位置等优点,解决了船舶建造过程中各种型钢种类繁多,在整理、运输及存储过程中,型钢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晃动和颤动,由于单梁托架纵向不能连成整体,型钢下方无纵向支撑在自身重力作用下会产生下垂变形,对后续建造精度产生一定的影响的问题。
权利要求
1.一种组合式型钢托架,包括底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下端固定连接有数量为四个的滚轮组件(2),所述底座(1)的下端固定连接有数量为四个且位于四个所述滚轮组件(2)外侧的支脚组件(3),所述底座(1)的上端开设有数量为两个的T形滑槽(4),所述底座(1)的上端固定连接有位于T形滑槽(4)右侧的挡板(5),所述挡板(5)的上端固定连接有扶手(6),两个所述T形滑槽(4)的内部均滑动连接有数量为四个的T形滑块(7),前侧的四个所述T形滑块(7)的上端均固定连接有调节板(8),后侧四个所述T形滑块(7)的上端分别与四个所述调节板(8)固定连接,四个所述调节板(8)的上端均螺纹连接有贯穿调节板(8)的调节杆(9),四个所述调节杆(9)的下端均转动连接有压块(10),四个所述调节板(8)的上端均固定连接有数量为两个且分别位于调节杆(9)前后侧的支撑杆(11),位于同一调节板(8)上端的两个所述支撑杆(11)均与支撑轴(12)转动连接,前侧四个支撑杆(11)的前端均开设有数量为若干个的固定槽(13),四个所述支撑轴(12)的外部均固定连接有U形连接块(14),四个所述U形连接块(14)的内侧均固定连接有滑杆(15),四个所述滑杆(15)的外部均滑动连接有调节块(16),四个所述调节块(16)的后端均固定连接有延伸至固定槽(13)内部的固定销(1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组合式型钢托架,其特征在于:四个所述滚轮组件(2)和支脚组件(3)均位于所述底座(1)下端的四角区域,所述滚轮组件(2)包括减震弹簧,所述减震弹簧和底座(1)的下端固定连接,所述减震弹簧的下端固定连接有万向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组合式型钢托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脚组件(3)包括支脚,所述支脚与底座(1)的下端固定连接,所述支脚外部螺纹连接有调节轮,所述调节轮的下侧外部固定连接有第一轴承,所述第一轴承的外部固定连接有脚垫。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组合式型钢托架,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T形滑槽(4)呈对称分布,所述调节杆(9)的外部开设有第一螺纹,所述调节板(8)的上端开设有与第一螺纹相适配的螺纹孔,所述调节杆(9)的上端固定连接有转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组合式型钢托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压块(10)的内部开设有调节腔,所述调节腔内转动连接有限位板,所述限位板的上端与贯穿调节腔上壁的调节杆(9)固定连接,所述压块(10)的下端固定连接有橡胶垫片。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组合式型钢托架,其特征在于:八个所述支撑杆(11)的前端均开设有第一通孔,八个所述第一通孔的内侧均固定连接有第二轴承,位于同一调节板(8)上端的两个所述第二轴承均与支撑轴(12)固定连接,所述支撑轴(12)的外部固定连接有橡胶套。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组合式型钢托架,其特征在于:位于同一支撑杆(11)前端的若干个所述固定槽(13)呈环形等距分布,且所述固定槽(13)的直径与固定销(17)的直径相适配,所述固定槽(13)的内腔侧壁固定连接有楔形橡胶垫圈,所述滑杆(15)为方形杆,所述固定销(17)的后端做倒角处理。
一种组合式型钢托架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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