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分类号 : B01J20/26; B01J20/30; C08F220/32; C08F220/06; C08F222/14; G01N21/33
专利摘要
本发明涉及壳聚糖改性GMA/MAA聚合物吸附剂及其方法和应用,所述方法如下:(1)GMA/MAA聚合物吸附剂:取体积比为4:14‑15的甲基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缩水甘油酯与乙二醇二甲基丙烯酸脂、十二烷醇、环己醇、偶氮二异丁腈超声混匀,将聚合液于50‑60℃反应,然后用甲醇洗涤,烘干得到GMA/MAA聚合物吸附剂;(2)壳聚糖改性GMA/MAA聚合物吸附剂:向蒸馏水中加入GMA/MAA聚合物吸附剂、冰醋酸及壳聚糖,超声处理,于60‑70℃下进行反应,反应结束后加入甲醇洗涤,离心,去除上清液,烘干得到壳聚糖改性GMA/MAA聚合物吸附剂。制备的壳聚糖改性聚GMA/MAA可用于固相萃取检测洛美沙星。
专利附图
壳聚糖改性GMA/MAA聚合物吸附剂及其方法和应用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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