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消防灭火器用辅助移动装置技术领域,且公开了一种消防灭火器用辅助移动装置,包括底板,所述底板的前后两侧均固定安装有套杆,两个所述套杆的内部转动连接有同一个且位于底板底部的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的外侧固定安装有数量为两个且位于两个套杆相背一侧的移动轮,所述底板的顶部活动安装有位于两个套杆左侧的灭火器,所述底板的内部固定安装有位于灭火器左侧的脚撑,两个所述套杆的左侧固定安装有同一个且位于灭火器外侧的安装环。该消防灭火器用辅助移动装置,具备便于更换不同大小的钢瓶等优点,解决了现有的消防灭火器移动装置一般为固定式,不能更换不同大小的钢瓶,使用时局限性较大的问题。
权利要求
1.一种消防灭火器用辅助移动装置,包括底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前后两侧均固定安装有套杆(2),两个所述套杆(2)的内部转动连接有同一个且位于底板(1)底部的连接杆(3),所述连接杆(3)的外侧固定安装有数量为两个且位于两个套杆(2)相背一侧的移动轮(4),所述底板(1)的顶部活动安装有位于两个套杆(2)左侧的灭火器(5),所述底板(1)的内部固定安装有位于灭火器(5)左侧的脚撑(6),两个所述套杆(2)的左侧固定安装有同一个且位于灭火器(5)外侧的安装环(7),所述安装环(7)的左侧固定安装有转接头(8),所述转接头(8)的左侧连通有喷头(9),两个所述套杆(2)的内部均活动连接有延伸杆(10),两个所述延伸杆(10)的内部均固定安装有弹簧(11),两个所述弹簧(11)相背的一侧均固定安装有依次穿过延伸杆(10)和套杆(2)并延伸至套杆(2)外侧的卡块(12),两个所述套杆(2)相对的一侧之间固定安装有若干防落带(13),两个所述延伸杆(10)的顶部固定安装有同一个握杆(14),两个所述延伸杆(10)的内部活动安装有同一个且位于卡块(12)上方和缠绕于灭火器(5)外侧的调整带(15),所述调整带(15)的两端均固定安装有位于两个延伸杆(10)相对一侧之间的齿条(16),两个所述齿条(16)的相对一端的外侧活动连接有同一个调紧盒(17),所述调紧盒(17)的内部转动连接有与两个齿条(16)相啮合的齿轮(18),所述齿轮(18)的右侧固定安装有一端穿过调紧盒(17)并延伸至调紧盒(17)右侧的调紧轮(1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消防灭火器用辅助移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接头(8)的顶部与灭火器(5)的输出端连通,所述防落带(13)为尼龙布。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消防灭火器用辅助移动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套杆(2)相背的一侧均开设有多个且与卡块(12)相匹配的卡孔,两个所述延伸杆(10)的内部均开设有安装槽,两个所述弹簧(11)分别固定安装在两个安装槽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消防灭火器用辅助移动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延伸杆(10)相背的一侧均开设有通孔,所述调整带(15)穿设于延伸杆(10)上开设的通孔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消防灭火器用辅助移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环(7)包括数量为两个的卡板,两个所述卡板分别与两个套杆(2)的左侧固定连接,两个所述卡板的外侧套接有同一个塑料固定板,所述塑料固定板的两端均固定安装有数量为两个且呈上下对称的塑料卡头,所述卡板的上下两侧均开设有与卡头相匹配的限位槽。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消防灭火器用辅助移动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齿条(16)均包括安装板,前侧所述安装板的背面从上至下依次固定安装有第一限位板和第一齿板,后侧所述齿条(16)的正面从上至下依次固定安装有第二齿板和第二限位板,所述齿轮(18)啮合于第一齿板和第二齿板之间,所述调紧盒(17)的前后侧从上至下依次开设有与第一限位板、第二齿板、第一齿板和第二限位相对应的第一穿孔、第二穿孔、第三穿孔和第四穿孔。
一种消防灭火器用辅助移动装置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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