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园林除草技术领域,且公开了一种用于园林施工的除草装置,该用于园林施工的除草装置,包括装置主体,所述装置主体的顶端固定安装有储存箱,所述储存箱的顶端镶嵌安装有位于装置主体顶端的可视窗口,所述可视窗口的底端可拆卸安装有位于装置主体顶端的箱门,所述箱门的底端可拆卸安装有位于装置主体底端的吸附组件,所述吸附组件的顶端放置有位于装置主体内部的电机外壳。提出可以将草坪裁剪成不同高度的理念,通过在装置主体的内部安装一个电机,电机底端连接有一个除草组件,丝杆带动第一刀片和第二刀片转动,更改第二调节螺栓在第一挡板和第二挡板的位置,使得刀片可以裁剪出不同高度的草坪。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园林施工的除草装置,包括装置主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主体(1)的顶端固定安装有储存箱(2),所述储存箱(2)的顶端镶嵌安装有位于装置主体(1)顶端的可视窗口(3),所述可视窗口(3)的底端可拆卸安装有位于装置主体(1)顶端的箱门(4),所述箱门(4)的底端可拆卸安装有位于装置主体(1)底端的吸附组件(5),所述吸附组件(5)的顶端放置有位于装置主体(1)内部的电机外壳(6),所述电机外壳(6)的底端可拆卸安装有除草组件(7),所述除草组件(7)的一侧固定安装有位于装置主体(1)底端的支撑腿(8),所述支撑腿(8)的底端可拆卸安装有自锁万向轮(9),所述自锁万向轮(9)的顶端固定安装有位于装置主体(1)一侧的推拉把杆(1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园林施工的除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储存箱(2)包括出料口边框(201),所述出料口边框(201)的内部开设有出料口(202),所述出料口(202)的一侧固定安装有位于出料口边框(201)一侧的连接管道(203),所述连接管道(203)的底端固定安装有位于出料口(202)底端的管道固定环(204)。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园林施工的除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视窗口(3)的底端可拆卸安装有位于电机外壳(6)底端的自锁万向轮(9),所述可视窗口(3)的一侧固定安装有位于吸附组件(5)一侧的推拉把杆(10),所述可视窗口(3)的底端固定安装有位于储存箱(2)底端的支撑腿(8)。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园林施工的除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门(4)包括底板(401),所述底板(401)的内部固定安装有外框(402),所述外框(402)的一侧固定安装有位于底板(401)内部的第一支撑钩(403),所述第一支撑钩(403)的一侧固定安装有位于外框(402)一侧的第二支撑钩(404)。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园林施工的除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组件(5)包括螺栓固定环(501),所述螺栓固定环(501)的一侧活动套接有第一调节螺栓(502),所述第一调节螺栓(502)的底端固定安装有位于螺栓固定环(501)底端的外罩(503),所述外罩(503)的内部可拆卸安装有位于螺栓固定环(501)底端的吸附头(504)。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园林施工的除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外壳(6)包括电机(601),所述电机(601)的底端固定安装有丝杆(602),所述丝杆(602)的底端活动套接有位于电机(601)底端的第二调节螺栓(603),所述第二调节螺栓(603)的一侧固定安装有位于丝杆(602)底端的第一挡板(604),所述第一挡板(604)的一侧固定安装有位于第二调节螺栓(603)另一侧的第二挡板(605)。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园林施工的除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组件(7)包括刀片固定块(701),所述刀片固定块(701)的一侧可拆卸安装有第一刀片(702),所述第一刀片(702)的一侧可拆卸安装有位于刀片固定块(701)一侧的固定螺栓(703),所述固定螺栓(703)的一侧可拆卸安装有位于刀片固定块(701)另一侧的第二刀片(704)。
一种用于园林施工的除草装置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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