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化妆品加工提炼釜,包括提炼釜本体,所述提炼釜本体的顶部有盖板,所述提炼釜本体与盖板的外侧边缘均固定连接有固定环,所述盖板的顶部靠近中心处固定连接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电机,所述电机的动力输出轴固定连接有转杆,通过各部件间的相互配合,使得该设备具有对提炼釜本体内腔侧壁进行刮料处理,使得在出料时物料不会粘黏在提炼釜本体内腔侧壁而无法取出的情况出现,且具有自动对内部进行高压释放的功能,保障了加工人员的安全。
权利要求
1.一种化妆品加工提炼釜,包括提炼釜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炼釜本体(1)的顶部有盖板(3),所述提炼釜本体(1)与盖板(3)的外侧边缘均固定连接有固定环,所述盖板(3)的顶部靠近中心处固定连接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电机(4),所述电机(4)的动力输出轴固定连接有转杆(2),所述转杆(2)的底端贯穿盖板(3)的顶部并延伸至提炼釜本体(1)的内腔,两个所述固定环靠近边缘处均开设有若干个螺纹孔,若干个所述螺纹孔的内腔共同贯穿有螺栓,所述转杆(2)的顶部靠近右侧处插接有排气管(14),所述排气管(14)的顶端处设有泄压机构(20),所述提炼釜本体(1)的内腔底部靠近中心处插接有出料管,所述出料管的右侧靠近底端处固定连接有阀门,所述出料管的内腔插接有两个刮料杆(8),两个所述刮料杆(8)相远离的一侧靠近顶端处均固定连接有刮料刀片(10),两个所述刮料刀片(10)相靠近的一侧共同铰接有联杆(7),所述提炼釜本体(1)的内腔靠近中心处设有调节机构(2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化妆品加工提炼釜,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机构(21)包括套环(16),所述转杆(2)的底端贯穿套环(16)的中心处并固定连接有限位块(19),所述套环(16)与限位块(19)之间共同固定连接有伸缩套管(18),所述伸缩套管(18)的内腔有第二弹簧(17),所述第二弹簧(17)套设在转杆(2)的外侧边缘,且相邻的所述联杆(7)靠近提炼釜本体(1)中心处的一端分别与套环(16)和限位块(19)之间相互铰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化妆品加工提炼釜,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刮料刀片(10)的横截面为L形设置,两个所述刮料刀片(10)以提炼釜本体(1)的中心为对轴呈左右对称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化妆品加工提炼釜,其特征在于:所述转杆(2)的外侧边缘靠近中心处套设有浮块(5)和配重块(6),所述浮块(5)位于配重块(6)的顶部处,且所述浮块(5)与配重块(6)之间相互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化妆品加工提炼釜,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炼釜本体(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若干个支撑腿(9),若干个所述支撑腿(9)以提炼釜本体(1)的底部中心为中心轴呈环形阵列状排列,若干个所述支撑腿(9)的底端均固定连接有支撑脚。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化妆品加工提炼釜,其特征在于:所述泄压机构(20)包括密封框(12),所述密封框(12)的顶部靠近中心处开设有通孔,所述通孔的内腔贯穿有伸缩杆(11),所述伸缩杆(11)的顶端固定连接有限位盘,所述伸缩杆(11)的底端固定连接有密封块(13),所述密封块(13)的底部处延伸至排气管(14)的内腔靠近顶端处,所述密封框(12)的左右两侧均开设有出气孔,所述密封框(12)的内腔靠近底部处与排气管(14)的外侧边缘靠近顶端处均套设有卡接环,且两个所述卡接环之间相互卡接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化妆品加工提炼釜,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块(13)的顶部与密封框(12)的内腔底部处之间共同固定连接有两个第一弹簧(15),两个所述第一弹簧(15)以伸缩杆(11)的中心为对称轴呈左右对称设置。
一种化妆品加工提炼釜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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