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摘要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带有扶持辅助功能的儿童自行车,包括车轮本体,所述车轮本体中心处固定连接有连接杆,所述车轮本体外侧边缘有U型板,所述连接杆左右两端均贯穿相邻的U型板内腔侧壁,所述连接杆左右两端均固定连接有第一伞形齿轮,所述第一伞形齿轮顶部均啮合设有第二伞形齿轮,通过弧形板、圆环、螺纹杆、辅助轮等结构之间的相互配合,可实现将插杆从弧形板中取出,弧形板与螺纹杆相互啮合,车轮本体带动螺纹杆进行转动,螺纹杆通过弧形板带动辅助轮进行上下移动,同时可对拉动弧形板,将弧形板进行限位,从而对辅助轮进行拆卸和高度调节。
权利要求
1.一种带有扶持辅助功能的儿童自行车,包括车轮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轮本体(1)中心处固定连接有连接杆(3),所述车轮本体(1)外侧边缘有U型板(2),所述连接杆(3)左右两端均贯穿相邻的U型板(2)内腔侧壁,所述连接杆(3)左右两端均固定连接有第一伞形齿轮(4),所述第一伞形齿轮(4)顶部均啮合设有第二伞形齿轮(5),所述第二伞形齿轮(5)圆心处固定连接有螺纹杆(6),所述螺纹杆(6)外侧边缘靠近顶端处套设有若干个弧形板(14),所述弧形板(14)靠近螺纹杆(6)的一侧均开设有内螺纹,所述弧形板(14)与螺纹杆(6)为相互啮合设置,所述弧形板(14)外侧边缘共同套设有圆环(15),所述弧形板(14)远离螺纹杆(6)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两个连接弹簧(20),所述连接弹簧(20)远离弧形板(14)的一端固定连接在相邻的圆环(15)内腔,所述圆环(15)远离U型板(2)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连接柱(21),所述连接柱(21)远离U型板(2)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圆筒(8),所述圆筒(8)内腔靠近U型板(2)的一侧均开设有滑槽,所述滑槽内腔活动连接有滑块(22),所述圆筒(8)内腔有移动杆(9),所述滑块(22)远离U型板(2)的一侧均固定连接在相邻的移动杆(9)一侧,所述滑块(22)底部固定连接有限位弹簧(23),所述限位弹簧(23)底端固定连接在滑槽内腔底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有扶持辅助功能的儿童自行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杆(9)远离U型板(2)的一侧靠近底端处插接有横杆(10),所述横杆(10)远离车轮本体(1)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辅助轮(11),移动杆(9)底端插接有限位柱(24),所述限位柱(24)底端开设有盲孔,所述盲孔内腔顶部均固定连接有固定弹簧(25),所述固定弹簧(25)底端固定连接有活动杆(26)。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带有扶持辅助功能的儿童自行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杆(26)底端固定连接有横板(12),所述横板(12)底部固定连接有若干个毛刷(13),若干个所述毛刷(13)从左至右依次呈线性排列。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带有扶持辅助功能的儿童自行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杆(26)左右两侧均开设有开槽,所述开槽内腔底部铰接有摆动板(27),所述限位柱(24)底端靠近左右两侧处均开设有通槽,所述摆动板(27)位于相邻的通槽内腔。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有扶持辅助功能的儿童自行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圆环(15)外侧边缘均固定连接有若干个固定柱(16),所述固定柱(16)远离螺纹杆(6)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两个弹性板(17),所述弹性板(17)远离固定柱(16)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限位杆(19),所述限位杆(19)靠近圆环(15)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插杆(18),所述圆环(15)顶部和底部靠近左右两侧处均开设有插孔,所述弧形板(14)顶部和底部均开设有通孔。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有扶持辅助功能的儿童自行车,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板(2)左右两侧靠近底部处均固定连接有限位板(7),所述螺纹杆(6)顶端贯穿相邻的限位板(7)。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带有扶持辅助功能的儿童自行车,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辅助轮(11)以U型板(2)的中心轴线为对称轴呈左右对称设置。
一种带有扶持辅助功能的儿童自行车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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