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分类号 : H01M50/244,H01M50/249,H01M50/264,H01M50/289,H01M50/271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动能回收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动能回收装置,包括箱体,所述箱体的内底开设有凹槽,所述凹槽的内部插接有底座,所述底座的顶部固定安装有蓄电池,所述箱体的顶部固定安装有箱盖,所述箱盖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远离箱盖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支撑座。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在安装蓄电池时,将蓄电池放入到箱体的内部,然后将箱盖盖在箱体的顶部,然后固定箱盖即可,安装操作省时省力,通过在箱体的内底开设凹槽,时蓄电池底部的底座插入到凹槽内,可以防止底座在水平方向上滑动,配合支撑杆底部支撑座的按压,全方位的对底座进行限位,从而全方位的对蓄电池进行限位,提高了蓄电池的稳定性。
权利要求
1.一种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动能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箱体(1),所述箱体(1)的内底开设有凹槽(2),所述凹槽(2)的内部插接有底座(3),所述底座(3)的顶部固定安装有蓄电池(4),所述箱体(1)的顶部固定安装有箱盖(5),所述箱盖(5)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支撑杆(6),所述支撑杆(6)远离箱盖(5)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支撑座(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动能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2)和底座(3)的形状相同,均为一个底部面积小、顶部面积大的棱台。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动能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的内部固定连接有固定块(8),所述箱盖(5)的顶部开设有通孔(9),所述通孔(9)的内部插接有螺栓(10),所述螺栓(10)与固定块(8)螺纹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动能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的前侧设置有箱门(1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动能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顶部的两侧开设有束线槽(12),所述束线槽(12)内壁的两侧固定连接有限位条(13)。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动能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条(13)的材质为橡胶,所述限位条(13)的顶部开设有倒角。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动能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缓冲垫(14),所述箱体(1)的一侧固定安装有插座(15)。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动能回收装置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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