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分类号 : B29B7/84,B29B7/80,C08L95/00,C08L21/00,B01D46/12,B01D46/62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胶粉改性沥青生产装置,涉及沥青生产装置技术领域,包括安装平台、净化机构和减震机构,所述安装平台的底端固定连接有外减震筒,所述外减震筒的底端设有减震支柱,所述安装平台的顶端一侧设有约束槽,所述约束槽的顶端设有生产器,所述生产器的顶端设有上盖,所述上盖的顶端固定连接有把手。本实用新型,当装置在运输中发生震动时,震动会通过减震支柱将震动传递给下减震连接板,进而通过下减震连接件和上减震连接件的连接作用使减震柱和减震筒在减震弹簧的作用下做伸缩运动,进而使震动有效减小,解决了现有的沥青生产装置在运输时减震效果较差,具有容易使装置损坏的问题。
权利要求
1.一种胶粉改性沥青生产装置,包括安装平台(3)、净化机构(22)和减震机构(24),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平台(3)的底端固定连接有外减震筒(2),所述外减震筒(2)的底端设有减震支柱(1),所述安装平台(3)的顶端一侧设有约束槽(4),所述约束槽(4)的顶端设有生产器(7),所述生产器(7)的顶端设有上盖(8),所述上盖(8)的顶端固定连接有把手(9),所述生产器(7)的外侧设有连接管(10),所述连接管(10)的一端固定连接有净化器主体(11),所述净化器主体(11)的一侧设有出口(13),所述安装平台(3)的顶端另一侧设有立板(12),所述立板(12)的正面设有控制面板(6),所述控制面板(6)的表面设有显示屏(5)和控制按钮(14),所述上盖(8)的底端固定连接有密封卡紧柱(18),所述密封卡紧柱(18)的一侧设有密封液压杆(1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胶粉改性沥青生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减震筒(2)有四个,四个所述外减震筒(2)均匀分布在安装平台(3)的底端四周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胶粉改性沥青生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按钮(14)有四个,四个所述控制按钮(14)呈矩形分布。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胶粉改性沥青生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减震机构(24)位于外减震筒(2)的内部,所述减震机构(24)包括下减震连接板(15)、上减震连接板(23)、上减震连接件(16)、下减震连接件(27)、减震筒(25)、减震柱(26)和减震弹簧(28),所述上减震连接板(23)的顶端与外减震筒(2)固定连接,所述下减震连接板(15)的底端与减震支柱(1)的顶端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胶粉改性沥青生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减震连接件(27)的一端与下减震连接板(15)活动连接,所述下减震连接件(27)的另一端与上减震连接件(16)的一端活动连接,所述上减震连接件(16)的另一端与上减震连接板(23)活动连接,所述上减震连接件(16)有多个,其中一部分所述上减震连接件(16)与减震柱(26)活动连接,另一部分所述上减震连接件(16)与减震筒(25)活动连接,所述减震弹簧(28)的两端分别与减震筒(25)和减震柱(26)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胶粉改性沥青生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减震连接件(16)和下减震连接件(27)的大小形状均相同,所述下减震连接板(15)和上减震连接板(23)均为长方体形。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胶粉改性沥青生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净化机构(22)位于净化器主体(11)的内部,所述净化机构(22)包括上过滤板(19)、净化滤板(20)和下过滤板(21),所述上过滤板(19)、净化滤板(20)和下过滤板(21)均与净化器主体(11)的内部固定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胶粉改性沥青生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过滤板(19)的底端与净化滤板(20)的顶端固定连接,所述净化滤板(20)的底端与下过滤板(21)的顶端固定连接。
胶粉改性沥青生产装置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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