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高层建筑工地用摇晃警示设备,包括底座,所述底座顶部的四角处皆设置有支撑腿,四组所述支撑腿的顶部设置有支撑板,所述支撑板底部两端的中间位置处皆设置有连接板;本实用新型装置通过对齿条进行作用摆动,使得警示牌在放置时,在与齿轮的配合下,对其进行摇摆,使得警示牌能够更加显眼醒目,可以大大提高设备的警示力度,使得人们可以快速发现警示设备,以及时离开危险的地方,同时在对警示牌摆动的同时,可以对响鼓进行敲打,使得设备可以发出警示的声音,可以使得人们在昏暗的环境和夜晚,及时发现警示设备,使得警示设备可以全天候进行提示,不受外界环境的影响。
权利要求
1.一种高层建筑工地用摇晃警示设备,包括底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顶部的四角处皆设置有支撑腿(4),四组所述支撑腿(4)的顶部设置有支撑板(17),所述支撑板(17)底部两端的中间位置处皆设置有连接板(3),两组所述连接板(3)的底部设置有蓄电池(2),一组所述支撑腿(4)的一侧设置有驱动电机(16),所述驱动电机(16)的输出端设置有第三转轴(15),所述第三转轴(15)的顶部贯穿支撑板(17)的内部,所述支撑板(17)的顶部设置有凸轮(13),所述凸轮(13)的外侧设置有第一滑槽(14),所述支撑板(17)顶部一端的中间位置处设置有第二滑槽(19),所述第二滑槽(19)的内部滑动设置有第二滑块(18),所述第二滑块(18)的顶部设置有齿条(9),所述齿条(9)靠近凸轮(13)的一侧设置有第一滑块(12),所述第一滑块(12)位于第一滑槽(14)的内部,所述支撑板(17)顶部靠近齿条(9)一端远离凸轮(13)的一侧设置有第一转轴(7),所述第一转轴(7)的顶部设置有第一锥齿轮(8),所述第一转轴(7)的底部贯穿支撑板(17)的内部,所述第一转轴(7)外侧的底部和第三转轴(15)外侧皆套设有皮带轴(6),两组所述皮带轴(6)的外侧皆设置有皮带(5),所述支撑板(17)顶部的中间位置处设置有第一固定板(21),所述第一滑块(12)的内部套设有第二转轴(10),所述第二转轴(10)的背面一端设置有齿轮(11),所述第二转轴(10)顶部的正面一端设置有警示牌(20),所述支撑板(17)顶部远离凸轮(13)一侧的中间位置处设置有第二固定板(22),所述第二固定板(22)的内部套设有第四转轴(23),所述第四转轴(23)的背面一端设置有第二锥齿轮(30),所述第四转轴(23)的正面一端设置有叶轮(24),所述支撑板(17)顶部靠近第二固定板(22)一侧的正面一端设置有安装框(31),所述安装框(31)顶部的中间位置处套设有推动杆(25),所述推动杆(25)的底部设置有推动板(28),所述推动板(28)底部的两侧对称设置有弹簧(29),所述推动板(28)顶部的两侧对称设置有撞击球(27),所述安装框(31)内部顶部的两侧对称设置有响鼓(26),所述蓄电池(2)的正面一端设置有控制面板(32),所述控制面板(32)通过导线分别与蓄电池(2)和驱动电机(16)电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层建筑工地用摇晃警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电机(16)的外侧设置有电机仓,且电机仓的内侧设置有消音棉。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层建筑工地用摇晃警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底部四角皆设置有万向轮,且万向轮上皆设置有制动系统。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层建筑工地用摇晃警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滑块(12)和第一滑槽(14)的横截面皆呈T型,所述第一滑块(12)和第一滑槽(14)相互适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层建筑工地用摇晃警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牌(20)的正面一端贴有荧光警示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层建筑工地用摇晃警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叶轮(24)的叶片远离第四转轴(23)的一侧呈倾斜设置,所述推动杆(25)的顶部呈倾斜设置。
高层建筑工地用摇晃警示设备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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