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建筑工程钻孔器,包括基座、第一连接杆、第二连接杆、动力机构、第一钻头、齿条和第二钻头,所述基座的顶端右侧固定有第一连接块,且第一连接块的内部铰接有伸缩杆,所述伸缩杆的表面安装有第一螺栓,所述伸缩杆的左侧两端皆固定有弹簧,且弹簧远离伸缩杆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卡块,所述基座的顶端左侧固定安装有第一连接杆,且第一连接杆的顶端通过第二螺栓固定有第二连接杆,所述第一连接杆和第二连接杆的左侧皆固定连接有齿条。本实用新型设置有第一连接杆和第二连接杆,动力机构和第二钻头可以对垂直的墙面进行钻孔,使用范围扩大,通过两组把手方便第一钻头拆卸,操作简单快捷。
权利要求
1.一种建筑工程钻孔器,包括基座(1)、第一连接杆(5)、第二连接杆(7)、动力机构(8)、第一钻头(11)、齿条(13)和第二钻头(17),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1)的顶端右侧固定有第一连接块(2),且第一连接块(2)的内部铰接有伸缩杆(3),所述伸缩杆(3)的表面安装有第一螺栓(4),所述伸缩杆(3)的左侧两端皆固定有弹簧(12),且弹簧(12)远离伸缩杆(3)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卡块(14),所述基座(1)的顶端左侧固定安装有第一连接杆(5),且第一连接杆(5)的顶端通过第二螺栓(6)固定有第二连接杆(7),所述第一连接杆(5)和第二连接杆(7)的左侧皆固定连接有齿条(13),所述第二连接杆(7)的右侧顶端铰接有第二连接块(9),所述第二连接杆(7)的表面套接有动力机构(8),且动力机构(8)的左侧底端螺纹连接有对接块(10),所述对接块(10)的内部插设有螺杆(15),且螺杆(15)远离对接块(10)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把手(16),所述对接块(10)的底端固定有第一钻头(11),所述动力机构(8)的左侧螺纹连接有第二钻头(1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钻孔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杆(7)的底端插设在第一连接杆(5)的内部,且第二连接杆(7)的内部开设有通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钻孔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对接块(10)的内部开设有空腔,且空腔的内壁设置有与螺杆(15)表面外螺纹相配合使用的内螺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钻孔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块(14)设置有四组,且卡块(14)的横切面为“凹”形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钻孔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16)设置有两组,且把手(16)对称分布在对接块(10)的两侧,所述把手(16)为弧形结构。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钻孔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建筑工程钻孔器。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发展,钻孔器是指利用比目标物更坚硬,更锐利的工具通过旋转切削或旋转挤压的方式,在目标物上留下圆柱形孔或洞的机械和设备统称,随着建筑工程的发展,建筑工程用的钻孔器越来越广泛使用。
但是现有建筑工程用的钻孔器使用方式单一,只能够对地面进行钻孔,难以对垂直的墙面或倾斜的墙面进行钻孔,使用范围小,同时钻头通过螺纹与动力机构连接,更换时需要使用额外的工具如管钳拆卸,操作繁琐,因此亟需一种建筑工程钻孔器来解决上述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建筑工程钻孔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钻孔器使用方式单一和钻头难拆卸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建筑工程钻孔器,包括基座、第一连接杆、第二连接杆、动力机构、第一钻头、齿条和第二钻头,所述基座的顶端右侧固定有第一连接块,且第一连接块的内部铰接有伸缩杆,所述伸缩杆的表面安装有第一螺栓,所述伸缩杆的左侧两端皆固定有弹簧,且弹簧远离伸缩杆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卡块,所述基座的顶端左侧固定安装有第一连接杆,且第一连接杆的顶端通过第二螺栓固定有第二连接杆,所述第一连接杆和第二连接杆的左侧皆固定连接有齿条,所述第二连接杆的右侧顶端铰接有第二连接块,所述第二连接杆的表面套接有动力机构,且动力机构的左侧底端螺纹连接有对接块,所述对接块的内部插设有螺杆,且螺杆远离对接块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把手,所述对接块的底端固定有第一钻头,所述动力机构的左侧螺纹连接有第二钻头。
优选的,所述第二连接杆的底端插设在第一连接杆的内部,且第二连接杆的内部开设有通孔。
优选的,所述对接块的内部开设有空腔,且空腔的内壁设置有与螺杆表面外螺纹相配合使用的内螺纹。
优选的,所述卡块设置有四组,且卡块的横切面为“凹”形结构。
优选的,所述把手设置有两组,且把手对称分布在对接块的两侧,所述把手为弧形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建筑工程钻孔器设置有第一连接杆和第二连接杆,动力机构和第二钻头可以对垂直的墙面进行钻孔,使用范围扩大,通过两组把手方便第一钻头拆卸,操作简单快捷。
1、该装置通过设置有第一连接杆和第二连接杆,通过第二螺栓的拆卸可以水平安装第二连接杆,第一钻头能够对地面进行钻孔,动力机构和第二钻头可以对垂直的墙面或倾斜的墙面进行钻孔,使用范围扩大,有效保证了在建筑工程中的钻孔效率。
2、该装置通过旋转把手使螺杆伸缩,两组把手方便第一钻头拆卸,不需要使用额外的工具拆卸,操作简单快捷。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正视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图1中A处结构放大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对接块结构正视剖面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连接杆和第二连接杆保持垂直状态的结构正视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二连接块和伸缩杆结构俯视剖面示意图。
图中:1、基座;2、第一连接块;3、伸缩杆;4、第一螺栓;5、第一连接杆;6、第二螺栓;7、第二连接杆;8、动力机构;9、第二连接块;10、对接块;11、第一钻头;12、弹簧;13、齿条;14、卡块;15、螺杆;16、把手;17、第二钻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5,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建筑工程钻孔器,包括基座1、第一连接杆5、第二连接杆7、动力机构8、第一钻头11、齿条13和第二钻头17,基座1的顶端右侧固定有第一连接块2,且第一连接块2的内部铰接有伸缩杆3,伸缩杆3的表面安装有第一螺栓4,伸缩杆3的左侧两端皆固定有弹簧12,且弹簧12远离伸缩杆3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卡块14,卡块14设置有四组,且卡块14的横切面为“凹”形结构,“凹”形结构方便卡块14卡在第二连接块9的内部,从而使伸缩杆3对第二连接杆7的右侧起到支撑固定的作用。
基座1的顶端左侧固定安装有第一连接杆5,且第一连接杆5的顶端通过第二螺栓6固定有第二连接杆7,第二连接杆7的底端插设在第一连接杆5的内部,且第二连接杆7的内部开设有通孔,通孔设置有多组,方便第二螺栓6安装在不同的通孔内,从而能够固定第二连接杆7的不同角度,第一连接杆5和第二连接杆7的左侧皆固定连接有齿条13,第二连接杆7的右侧顶端铰接有第二连接块9,第二连接杆7的表面套接有动力机构8,且动力机构8的左侧底端螺纹连接有对接块10。
对接块10的内部插设有螺杆15,对接块10的内部开设有空腔,且空腔的内壁设置有与螺杆15表面外螺纹相配合使用的内螺纹,螺杆15旋转能够从对接块10的内部伸缩,螺杆15收缩不影响第一钻头11使用,螺杆15伸出方便把手16使用,螺杆15远离对接块10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把手16,把手16设置有两组,且把手16对称分布在对接块10的两侧,把手16为弧形结构,弧形方便把手16旋转从而方便第一钻头11拆卸,对接块10的底端固定有第一钻头11,动力机构8的左侧螺纹连接有第二钻头17。
工作原理:如图所示,当需要对垂直的墙面或倾斜的墙面进行钻孔时,通过拆卸第二螺栓6然后水平安装第二连接杆7,动力机构8套在第二连接杆7的表面,通过动力机构8表面的旋钮固定住动力机构8的位置,如图3,通过旋转把手16使螺杆15伸出,两组把手16一起转动方便第一钻头11拆卸和更换,第一钻头11可以更换成第二钻头17或其他需要钻孔的钻头,不需要使用额外的工具拆卸。
旋转伸缩杆3,根据第二连接杆7的角度调节伸缩杆3的长度,通过第一螺栓4固定伸缩杆3的长度,如图2和图5,捏住卡块14将卡块14卡在第二连接块9的内部,通过弹簧12的弹力使卡块14卡在第二连接块9的内部,伸缩杆3对第二连接杆7的右侧进行支撑,第二钻头17可以对垂直的墙面或倾斜的墙面进行钻孔。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建筑工程钻孔器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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