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分类号 : F25B30/04,F25B30/06,F25B47/02,F25B33/00,F25B37/00,F25B41/30,F24D3/18
专利摘要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带烟气余热回收的新型燃气空气源吸收式热泵系统,工质对为R22‑DEGDME;运行中,燃烧天然气对发生器中的稀溶液加热,制冷剂R22蒸发,稀溶液变成浓溶液进入溶液热交换器,在吸收器中浓溶液吸收来自蒸发器的R22蒸汽释放的热量,经过溶液泵进入溶液热交换器,后回到发生器;发生器中R22蒸汽进入冷凝器,释放热量后进入换热器Ⅲ与来自蒸发器的R22蒸汽换热,节流后进入蒸发器中,变为R22蒸汽,在换热器Ⅲ中,换热后的R22蒸汽进入吸收器中。除霜时,控制从发生器排出的部分R22蒸汽进入蒸发器除霜。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进入换热器Ⅰ,将来自冷凝器的供暖热水加热,降温后的烟气进入换热器Ⅱ与蒸发器排出的R22蒸汽换热,换热后的烟气排出大气。
权利要求
1.一种带烟气余热回收的新型燃气空气源吸收式热泵系统,该系统包括发生器、冷凝器、蒸发器、吸收器、三个换热器、溶液热交换器、溶液泵、风扇以及五个节流阀,三个换热器分别记为换热器Ⅰ、换热器Ⅱ和换热器Ⅲ,所述换热器Ⅰ和所述换热器Ⅱ均包括烟气通道和水通道,所述换热器Ⅲ包括制冷剂蒸汽通道和制冷剂通道;五个节流阀分别记为第一节流阀(V1)、第二节流阀(V2)、第三节流阀(V3)、第四节流阀(V4)和第五节流阀(V5);该系统的工质对为R22-DEGDME;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生器包括稀溶液进口、制冷剂蒸汽出口(R1)、浓溶液出口Ⅰ(S4)和烟气排放口(G1);所述吸收器包括浓溶液进口(S6)、稀溶液出口Ⅰ(S1)、制冷剂蒸汽进口(R6)、回水进口(W1)和出水口(W2);所述溶液热交换器包括稀溶液进口(S2)、稀溶液出口Ⅱ(S3)、浓溶液进口和浓溶液出口Ⅱ(S5);
所述吸收器的稀溶液出口Ⅰ(S1)通过所述溶液泵后自所述溶液热交换器的稀溶液通道后连接至所述发生器的稀溶液进口;
所述发生器的制冷剂蒸汽出口(R1)经过所述第一节流阀(V1)后分为两路,一路通过所述冷凝器的制冷剂蒸汽通道后连接至一储液器,所述储液器的出口通过所述交换器Ⅲ的制冷剂通道后连接至蒸发器的制冷剂进口(R4);另一路通过所述第二节流阀(V2)后连接至所述蒸发器的制冷剂进口(R4);
所述发生器的浓溶液出口Ⅰ(S4)通过所述溶液热交换器的浓溶液通道后连接至所述吸收器的浓溶液进口(S6);
所述吸收器的出水口(W2)依次通过所述冷凝器的水通道和所述换热器Ⅰ的水通道后连接至用户的供热水管,用户的回水管通过一水泵后连接至吸收器的回水进口(W1);
所述发生器的烟气排放口(G1)依次通过所述换热器Ⅰ和所述换热器Ⅱ的烟气通道后排放,所述蒸发器的制冷剂蒸汽出口依次经过所述换热器Ⅱ的制冷剂通道和所述换热器Ⅲ的制冷剂蒸汽通道后连接至吸收器的制冷剂蒸汽进口(R6);
所述第三节流阀(V3)设置在所述溶液热交换器的浓溶液出口Ⅱ(S5)连接至所述吸收器的浓溶液进口(S6)的管路上,所述第四节流阀(V4)设置在所述溶液热交换器的稀溶液出口Ⅱ(S3)连接至所述发生器的稀溶液进口的管路上,所述第五节流阀(V5)设置在所述换热器Ⅲ的制冷剂通道的制冷剂出口(R3)连接至所述蒸发器的制冷剂进口(R4)的管路上。
一种带烟气余热回收的新型燃气空气源吸收式热泵系统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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