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摘要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脉冲式灭火空气炮的炮管,包括原炮管和辅助炮管。辅助炮管包括第一辅助炮管和第二辅助炮管,两个辅助炮管之间可以纵向相对运动,达到改变炮管总长度的目的。原炮管上套有护筒,护筒与第一辅助炮管分别和支撑钢筋的两端焊接在一起。本实用新型利用伯努利原理,空气炮内的空气流速大,原炮管内的压强很小,辅助炮管与大气相通,压强大,原炮管与辅助炮管之间产生压强差,大气中的空气通过第一辅助炮管汇集到空气炮射流流量中,增加了原来的空气流量,经过横截面积减缩的第二炮管射出,提高了空气流量的冲击力。本实用新型增加了空气炮流量,提高了空气炮的灭火效率。
权利要求
1.一种脉冲式灭火空气炮的炮管,包括原炮管(5)和辅助炮管,辅助炮管包括第一辅助炮管(6)和第二辅助炮管(7),其特征在于第一辅助炮管(6)直径大于原炮管(5),第二辅助炮管(7)直径略大于第一辅助炮管(6)直径,原炮管(5)外套有护筒(9),护筒(9)直径与原炮管(5)相近,第一辅助炮管(6)和护筒(9)与支撑钢筋(8)的两端焊接在一起,护筒(9)可以安全地套在原炮管(5)上,不发生相对移动;第一辅助炮管(6)与第二辅助炮管(7)之间可以相对纵向运动,轴向相对静止,可以改变辅助炮管的总长度;第一辅助炮管(6)与第二辅助炮管(7)之间通过外凸块(10)、内凸块(11)定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脉冲式灭火空气炮的炮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辅助炮管(6)包括直径渐变部分和直径不变部分,直径渐变部分呈渐缩状,用于聚集大气中的空气;直径不变部分最右端有外凸块(10),用于与第二辅助炮管(7)之间的定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脉冲式灭火空气炮的炮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辅助炮管(7)包括直径不变部分和直径渐变部分,直径不变部分最左端焊接有内凸块(11),用于第一辅助炮管(6)之间的定位;直径渐变部分呈渐缩状,用于增加空气流量的冲击力。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脉冲式灭火空气炮的炮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钢筋(8)位于护筒(9)与第一辅助炮管(6)之间,起到支撑辅助炮管的作用,支撑钢筋(8)的高度可以增加进气量,并且不会过度降低原空气炮流量的冲击力。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炮管,特别涉及一种脉冲式灭火空气炮的炮管。
背景技术
空气炮是利用气压平衡原理,以空气为工作介质,将贮存在炮体内的压缩空气瞬间释放,由于存在较大的压力差使空气压力能转变成空气射流的动能,产生强大的冲击力。与“嘴吹灭蜡烛”的原理相同,空气可以降低温度,隔绝氧气,满足火熄灭的条件,达到灭火的目的。但由于空气炮的炮体体积是一定的,所以用于灭火的空气总量也是一定的,为了在空气炮体积一定的情况下,增大空气流量,提高空气炮的灭火能力,需要设计一种改进的空气炮炮管,增大空气流量,同时可以改变炮管的长度,实现远距离灭火,提高空气炮的灭火效率。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脉冲式灭火空气炮的炮管,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到的现有空气炮体积一定,喷出的空气流量一定,空气炮无法更好的工作,以及炮管长度固定,制约了空气炮灭火能力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此装置包括原炮管和辅助炮管,辅助炮管包括第一辅助炮管和第二辅助炮管,第一辅助炮管直径大于原炮管直径,第二辅助炮管直径略大于第一辅助炮管直径,原炮管外套有护筒,护筒直径与原炮管直径相近,第一辅助炮管和护筒与支撑钢筋的两端焊接在一起,护筒可以安全地套在原炮管上,不发生相对移动;第一辅助炮管与第二辅助炮管之间可以相对纵向运动,轴向相对静止,改变辅助炮管的总长度;第一辅助炮管与第二辅助炮管之间通过外凸块、内凸块实现定位。第一辅助炮管包括直径渐变部分和直径不变部分,直径渐变部分呈渐缩状,用于聚集大气中的空气;直径不变部分最右端有外凸块,用于与第二辅助炮管之间的定位。第二辅助炮管包括直径不变部分和直径渐变部分,直径不变部分最左端焊接有内凸块,用于第一辅助炮管之间的定位;直径渐变部分呈渐缩状,用于减小流量出口面积,用于增加空气流量的冲击力。支撑钢筋位于护筒与第一辅助炮管之间,起到支撑辅助炮管的作用,支撑钢筋的高度可以增加进气量,并且不会过度降低原空气炮流量的冲击力。
进一步的,所述本实用新型方案的工作原理:原炮管与第一辅助炮管、第二辅助炮管共同构成所述改进的空气炮炮管。此实用新型利用了伯努利原理,流速大的地方压强较小。当空气从炮体内释放,流出原炮管,空气流速非常大,此处压强很小,辅助炮管与大气相通,压强大,原炮管与辅助炮管之间产生压强差,使第一辅助炮管聚集大气中空气,通过辅助炮管的进气端与空气炮内的空气流量汇集,增大了空气炮灭火的空气流量,经过第二辅助炮管横截面积缩减,空气流速增大,增加空气流量的冲击力,使空气炮更好的工作。
附图说明
下面是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一辅助炮管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二辅助炮管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为空气炮炮体、2空气炮阀体、3空气炮支架、4为底座、5为原炮管、6为第一辅助炮管、7为第二辅助炮管、8为支撑钢筋、9为护筒、10为外凸块、11为内凸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脉冲式灭火空气炮的炮管结构,主要由原炮管和辅助炮管组成。原炮管直径78mm,长度为800mm;辅助炮管总长度3070mm,第一辅助炮管直径渐变部分呈渐缩状,为进气端,直径渐变部分与辅助炮管直径不变部分的角度设置成 150°,渐变长度为120mm,直径不变部分炮管直径为110mm,长度为1080mm;第二辅助炮管总长度为1880mm,直径不变部分长度为1080mm,直径为120mm,直径渐变部分与不变部分之间的夹角为173°,直径渐变部分为排气端,长度为800mm。第一辅助炮管和第二辅助炮管可以相对运动,运动长度为1070mm。辅助炮管由不锈钢材料制成。
如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脉冲式灭火空气炮的炮管的第一辅助炮管,支撑钢筋两端分别与辅助炮管和护筒焊接在一起,六根支撑钢筋平均分布在护筒的两端,每三根支撑钢筋之间夹角互成120°,护筒直径为82mm,护筒可以安全地套放在原炮管上,所述第一辅助炮管最右端有外凸块,外凸块厚5mm,用于与第二辅助炮管之间的定位。
如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脉冲式灭火空气炮的炮管的第二辅助炮管,第二辅助炮管的最左端有内凸块,内凸块厚5mm,用于与第一辅助炮管之间的定位。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的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尽管以上结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例进行了描述,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仅仅是示意性的而不是限定性的,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和具体实验的启示下,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宗旨及权利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做出多种类型的类似的炮管,这样的变换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一种脉冲式灭火空气炮的炮管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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