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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随伴火炮炮架

一种随伴火炮炮架

IPC分类号 : F41A23/00

申请号
CN201922199181.6
可选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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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类型:
  • 法律状态: 有权
  • 公开号: CN211291166U
  • 公开日: 2020-08-18
  • 主分类号: F41A23/00
  • 专利权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工程大学

专利摘要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随伴火炮炮架,包括底板,及固定于底板底面的推轮;及固定于底板上的一对前槽钢和一对中间槽钢;所述前槽钢和中间槽钢顶部通过短横梁固定;所述前槽钢和中间槽钢上开设有多组板孔;所述中间槽钢顶部和所述底板远离槽钢一端固定有斜柱;所述前槽钢其上部板孔通过螺栓固定有上异形梁;所述中间槽钢其下部板孔通过螺栓固定有下异形梁;所述上异形梁上间隔开设有一排炮筒靠槽;本实用新型的随伴火炮炮架,能够对各种型号的迫击炮、无坐力炮、火箭发射器等随伴火炮进行保管、储存时起到保护式支撑和收纳的作用;且其通用性强,且可置于柜内封闭储存;保管过程中装备部件受力均匀,支撑稳定;移动方便。

权利要求

1.一种随伴火炮炮架,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板,及固定于底板底面的推轮;及固定于底板上的一对前槽钢和一对中间槽钢;所述前槽钢和中间槽钢顶部通过短横梁固定;所述前槽钢和中间槽钢上开设有多组板孔;所述中间槽钢顶部和所述底板远离槽钢一端固定有斜柱;所述前槽钢其上部板孔通过螺栓固定有上异形梁;所述中间槽钢其下部板孔通过螺栓固定有下异形梁;所述上异形梁上间隔开设有一排炮筒靠槽;所述下异形梁上间隔开设有一排炮筒支架靠槽;所述底板顶面于中间槽钢之间固定有第一限位铁;所述底板顶面于斜柱之间固定有第二限制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随伴火炮炮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板孔为两列圆形通孔或蝴蝶型连接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随伴火炮炮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炮筒靠槽和炮筒支架靠槽内边沿设置有橡胶靠垫。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随伴火炮炮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顶面设置有胶皮层。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随伴火炮炮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异形梁和下异形梁于炮筒靠槽和炮筒支架靠槽边沿开设有用于绑扎的穿线孔。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随伴火炮炮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推轮包括两万向轮和两定向轮,所述万向轮和定向轮上设置有制动装置。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火炮摆放架,具体涉及一种随伴火炮炮架,属于火炮摆放架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随伴火炮应用于山地步兵、空降兵、海军陆战队和快速机动部队等部队,其具备结构简单、重量轻和机动性好等优点,随伴火炮使用中途或完成使用后,需要进行临时收纳保管,现有技术中,在使用中途保管时,一般将随伴火炮收纳于箱体或临时靠架上,完成使用后,一般送至军械库,并通过仓库内的摆放架进行摆放,其存在着通用性不强,移动不够方便,且容易造成炮筒炮架倾倒和刮伤等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随伴火炮炮架,对各种型号的迫击炮、无坐力炮、火箭发射器等随伴火炮进行保管、储存时起到保护式支撑和收纳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的随伴火炮炮架,在底板底部设置轮子,使支架便于移动,其中,两个为万向轮,两个为定向轮,配有制动装置;底板是支架的基础,还用于承载火炮炮身和炮架;限制铁用于防止炮身和炮架滑脱,限制铁后铺有胶皮,防止火炮碰伤;前槽钢和中间槽钢的四根立柱分为前后各两根,承载前后异形梁;立柱上有板孔,与异形梁两端的连接固定,将异形梁固定在立柱上,选择不同连接孔,可以调整异形梁高度;斜柱和短横梁加强支架强度;其具体结构如下:包括底板,及固定于底板底面的推轮;及固定于底板上的一对前槽钢和一对中间槽钢;所述前槽钢和中间槽钢顶部通过短横梁固定;所述前槽钢和中间槽钢上开设有多组板孔;所述中间槽钢顶部和所述底板远离槽钢一端固定有斜柱;所述前槽钢其上部板孔通过螺栓固定有上异形梁;所述中间槽钢其下部板孔通过螺栓固定有下异形梁;所述上异形梁上间隔开设有一排炮筒靠槽;所述下异形梁上间隔开设有一排炮筒支架靠槽;所述底板顶面于中间槽钢之间固定有第一限位铁;所述底板顶面于斜柱之间固定有第二限制铁;根据随伴火炮结构将其分为炮身、炮架和座钣三部分支撑;摆放时,保持炮口向上,调整后异形梁至适当高度,将炮身上半部分置于后部的上异形梁的炮筒靠槽内,炮尾抵住第一限制铁;若需进行中长距离移动,可利用穿线孔连接固定皮带或固定绳,将炮身紧定;接着,保持炮箍向上,调整前部的下异形梁至适当高度,将炮架上半部分置于前部的下异形梁炮筒支架靠槽内,脚盘抵住第二限制铁;若需进行中远距离移动,可利用穿线孔连接固定皮带或固定绳,将炮架紧定;座钣单独存放于支架一侧,多门火炮时,可将座钣叠放存储。

作为优选的实施方案,所述板孔为两列圆形通孔或蝴蝶型连接孔。

作为优选的实施方案,所述炮筒靠槽和炮筒支架靠槽内边沿设置有橡胶靠垫;防止对炮身和炮架外观损伤。

作为优选的实施方案,所述底板顶面设置有胶皮层。

作为优选的实施方案,所述上异形梁和下异形梁于炮筒靠槽和炮筒支架靠槽边沿开设有用于绑扎的穿线孔;穿线孔用于中远距离移动时,连接固定皮带或固定绳,增强对炮身和炮架的限制。

作为优选的实施方案,所述推轮包括两万向轮和两定向轮,所述万向轮和定向轮上设置有制动装置。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本实用新型的随伴火炮炮架,能够对各种型号的迫击炮、无坐力炮、火箭发射器等随伴火炮进行保管、储存时起到保护式支撑和收纳的作用;其能够根据随伴火炮类型进行高低调节,适用于各种口径的迫击炮、无坐力炮及火箭发射器;炮架可灵活移动,通用性强,且可置于柜内封闭储存;保管过程中装备部件受力均匀,支撑稳定;移动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随伴火炮炮架,在底板底部设置轮子,使支架便于移动,其中,两个为万向轮,两个为定向轮,配有制动装置;底板是支架的基础,还用于承载火炮炮身和炮架;限制铁用于防止炮身和炮架滑脱,限制铁后铺有胶皮,防止火炮碰伤;前槽钢和中间槽钢的四根立柱分为前后各两根,承载前后异形梁;立柱上有板孔,与异形梁两端的连接固定,将异形梁固定在立柱上,选择不同连接孔,可以调整异形梁高度;斜柱和短横梁加强支架强度;其具体结构如下:包括底板1,及固定于底板底面的推轮2;及固定于底板上的一对前槽钢3和一对中间槽钢4;所述前槽钢3和中间槽钢4顶部通过短横梁5 固定;所述前槽钢3和中间槽钢4上开设有多组板孔6;所述中间槽钢4顶部和所述底板1远离槽钢一端固定有斜柱7;所述前槽钢3其上部板孔通过螺栓固定有上异形梁8;所述中间槽钢4其下部板孔通过螺栓固定有下异形梁9;所述上异形梁8上间隔开设有一排炮筒靠槽10;所述下异形梁9上间隔开设有一排炮筒支架靠槽11;所述底板1顶面于中间槽钢之间固定有第一限位铁12;所述底板1顶面于斜柱之间固定有第二限制铁13;根据随伴火炮结构将其分为炮身、炮架和座钣三部分支撑;摆放时,保持炮口向上,调整后异形梁至适当高度,将炮身上半部分置于后部的上异形梁的炮筒靠槽内,炮尾抵住第一限制铁;若需进行中长距离移动,可利用穿线孔连接固定皮带或固定绳,将炮身紧定;接着,保持炮箍向上,调整前部的下异形梁至适当高度,将炮架上半部分置于前部的下异形梁炮筒支架靠槽内,脚盘抵住第二限制铁;若需进行中远距离移动,可利用穿线孔连接固定皮带或固定绳,将炮架紧定;座钣单独存放于支架一侧,多门火炮时,可将座钣叠放存储。

其中,所述板孔6为两列圆形通孔或蝴蝶型连接孔;所述炮筒靠槽10和炮筒支架靠槽11内边沿设置有橡胶靠垫;防止对炮身和炮架外观损伤;所述底板1顶面设置有胶皮层;所述上异形梁8和下异形梁9于炮筒靠槽和炮筒支架靠槽边沿开设有用于绑扎的穿线孔;穿线孔用于中远距离移动时,连接固定皮带或固定绳,增强对炮身和炮架的限制;所述推轮包括两万向轮和两定向轮,所述万向轮和定向轮上设置有制动装置。

上述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故凡依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所述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或修饰,均包括于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内。

一种随伴火炮炮架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专利买卖交易资料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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