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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警务车

防爆警务车

IPC分类号 : F41H7/00,F41H13/00

申请号
CN202021128267.6
可选规格

    看了又看

  • 专利类型:
  • 法律状态: 有权
  • 公开号: CN212300104U
  • 公开日: 2021-01-05
  • 主分类号: F41H7/00
  • 专利权人: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专利摘要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防爆警务车,涉及公共安全技术领域,该防爆警务车包括车体,在车体上开设有射击孔,在车体的内侧壁上还通过启闭机构安装有防爆玻璃,启闭机构配置成能够驱动防爆玻璃打开或关闭射击孔。本实用新型至少缓解了现有防爆警务车仅在警务车车顶设置有观察射击塔,警务人员通过在观察射击塔内射击的方式抵御和攻击犯罪分子,警务人员出入于观察射击塔需要较长的反应时间,且警务人员在观察射击塔内作战时的作战视野受较多限制,因而不利于警务人员高效、顺利作战的技术问题。

权利要求

1.一种防爆警务车,其特征在于:包括车体(1),在所述车体(1)上开设有射击孔(10),在所述车体(1)的内侧壁上还通过启闭机构安装有防爆玻璃(3),所述启闭机构配置成能够驱动所述防爆玻璃(3)打开或关闭所述射击孔(1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爆警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启闭机构包括承托架(21)、手柄(22)和定位销轴(23);

所述防爆玻璃(3)安装于所述承托架(21),所述手柄(22)连接于所述承托架(21),所述承托架(21)的一端通过所述定位销轴(23)铰接于所述车体(1)的内侧壁,且所述定位销轴(23)垂直于所述车体(1)的内侧壁;

所述承托架(21)配置成:在第一工况下,使所述防爆玻璃(3)关闭所述射击孔(10),以及,在第二工况下,在所述手柄(22)的牵引作用下,使所述防爆玻璃(3)相对所述车体(1)的内侧壁转动以打开所述射击孔(1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防爆警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承托架(21)的底部通过所述定位销轴(23)铰接于所述车体(1)的内侧壁,所述手柄(22)包括连接段(221)和水平段(222),且所述连接段(221)朝向所述防爆玻璃(3)的斜上方延伸,所述水平段(222)朝向所述车体(1)的内部延伸。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防爆警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承托架(21)包围所述防爆玻璃(3),在所述承托架(21)上设置有插销(24),在所述防爆玻璃(3)上开设有插销限位孔(31)和手柄限位孔(32),所述插销(24)穿过所述插销限位孔(31),且所述插销(24)的两端伸入于所述承托架(21)内,所述手柄(22)穿过所述手柄限位孔(32)和所述承托架(21),且所述手柄(22)的靠近所述防爆玻璃(3)的一端连接于所述插销(24)。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防爆警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插销(24)的两端通过弹性蓄能件(25)连接于所述承托架(2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爆警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爆警务车还包括气体防护装置;所述气体防护装置包括控制台(41)、第一气泵(42)、喷气管(43)和限位开关(44);

所述限位开关(44)设置于所述车体(1)的内壁上靠近所述射击孔(10)的部位,且所述第一气泵(42)和所述限位开关(44)均与所述控制台(41)连接;所述喷气管(43)的进气口连接于所述第一气泵(42)的出气口;所述喷气管(43)的出气口的出气方向自所述射击孔(10)的端面上的一侧指向所述射击孔(10)的端面上的另一侧,或自垂直于所述射击孔(10)的延伸方向剖切而成的断面的一侧指向垂直于所述射击孔(10)的延伸方向剖切而成的断面的另一侧;

在所述第一气泵(42)的进气口设置有气体过滤器;

所述启闭机构配置成能够在所述防爆玻璃(3)打开所述射击孔(10)的工况下触碰所述限位开关(44),以使所述控制台(41)控制所述第一气泵(42)向所述喷气管(43)输送气体,进而使自所述喷气管(43)的出气口喷出的气体屏蔽所述射击孔(10)。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防爆警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喷气管(43)具有多个出气口,在各个所述出气口上均设置有喷气嘴(430)。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防爆警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爆警务车还包括第二气泵,在所述第二气泵的出气口上连接有进气管,所述进气管的出气口朝向所述车体(1)的内部,在所述第二气泵的进气口设置有气体过滤器;所述第二气泵连接于所述控制台(41),所述控制台(41)还配置成能够控制所述第二气泵向所述车体(1)的内部供气。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爆警务车,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车体(1)的内壁上位于所述射击孔(10)的下部设置有手肘托板(5);

和/或,在所述车体(1)的顶部设置有防护板(8),且所述防护板(8)位于设置在所述车体(1)的顶部的观察射击塔(11)的前方位置处。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爆警务车,其特征在于:

所述防爆警务车还包括车底防护网(6),所述车底防护网(6)通过升降机构(7)安装于所述车体(1)的侧面;

和/或,所述防爆警务车还包括伸缩梯(9),所述伸缩梯(9)安装于所述车体(1)的内顶壁,且所述伸缩梯(9)配置成在伸长状态下连接所述车体(1)的内部空间和设置在所述车体(1)的顶部的观察射击塔(11)的内部空间。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公共安全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防爆警务车。

背景技术

在公共安全领域中,尤其是制止突发事件及恐怖暴力事件的场景中,通常需要使用到防爆警务车辆,防爆警务车辆有着很好机动性和应变能力而得到世界反恐普遍应用,该装备具有攻击能力强,防护性好的特点,在防护性能方面,采用防护优先的原则,使乘员在有安全防护施设防护的条件下执行作战任务。防爆警务车辆一般采用全密封钢装甲车身,车身基础装甲防枪弹和炮弹弹片;车身一般能够加挂附加装甲来满足更高层次的防护要求,其通常采用军用防弹轮胎,且其驾驶窗及观察窗均采用防弹玻璃,在驾驶窗、观察窗上设置有射击窗口。

现有技术中使用的防爆警务车辆至少存在:仅在警务车车顶设置有观察射击塔,警务人员通过在观察射击塔内射击的方式抵御和攻击犯罪分子,警务人员出入于观察射击塔需要较长的反应时间,且警务人员在观察射击塔内作战时的作战视野受较多限制,因而不利于警务人员高效、顺利作战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防爆警务车,以至少缓解现有防爆警务车的仅在警务车车顶设置有观察射击塔,警务人员通过在观察射击塔内射击的方式抵御和攻击犯罪分子,警务人员出入于观察射击塔需要较长的反应时间,且警务人员在观察射击塔内作战时的作战视野受较多限制,因而不利于警务人员高效、顺利作战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防爆警务车,包括车体,在所述车体上开设有射击孔,在所述车体的内侧壁上还通过启闭机构安装有防爆玻璃,所述启闭机构配置成能够驱动所述防爆玻璃打开或关闭所述射击孔。

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启闭机构包括承托架、手柄和定位销轴;

所述防爆玻璃安装于所述承托架,所述手柄连接于所述承托架,所述承托架的一端通过所述定位销轴铰接于所述车体的内侧壁,且所述定位销轴垂直于所述车体的内侧壁;

所述承托架配置成:在第一工况下,使所述防爆玻璃关闭所述射击孔,以及,在第二工况下,在所述手柄的牵引作用下,使所述防爆玻璃相对所述车体的内侧壁转动以打开所述射击孔。

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承托架的底部通过所述定位销轴铰接于所述车体的内侧壁,所述手柄包括连接段和水平段,且所述连接段朝向所述防爆玻璃的斜上方延伸,所述水平段朝向所述车体的内部延伸。

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承托架包围所述防爆玻璃,在所述承托架上设置有插销,在所述防爆玻璃上开设有插销限位孔和手柄限位孔,所述插销穿过所述插销限位孔,且所述插销的两端伸入于所述承托架内,所述手柄穿过所述手柄限位孔和所述承托架,且所述手柄的靠近所述防爆玻璃的一端连接于所述插销。

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插销的两端通过弹性蓄能件连接于所述承托架。

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防爆警务车还包括气体防护装置;所述气体防护装置包括控制台、第一气泵、喷气管和限位开关;

所述限位开关设置于所述车体的内壁上靠近所述射击孔的部位,且所述第一气泵和所述限位开关均与所述控制台连接;所述喷气管的进气口连接于所述第一气泵的出气口;所述喷气管的出气口的出气方向自所述射击孔的端面上的一侧指向所述射击孔的端面上的另一侧,或自垂直于所述射击孔的延伸方向剖切而成的断面的一侧指向垂直于所述射击孔的延伸方向剖切而成的断面的另一侧;

在所述第一气泵的进气口设置有气体过滤器;

所述启闭机构配置成能够在所述防爆玻璃打开所述射击孔的工况下触碰所述限位开关,以使所述控制台控制所述第一气泵向所述喷气管输送气体,进而使自所述喷气管的出气口喷出的气体屏蔽所述射击孔。

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喷气管具有多个出气口,在各个所述出气口上均设置有喷气嘴。

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防爆警务车还包括第二气泵,在所述第二气泵的出气口上连接有进气管,所述进气管的出气口朝向所述车体的内部,在所述第二气泵的进气口设置有气体过滤器;所述第二气泵连接于所述控制台,所述控制台还配置成能够控制所述第二气泵向所述车体的内部供气。

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在所述车体的内壁上位于所述射击孔的下部设置有手肘托板;和/或,在所述车体的顶部设置有防护板,且所述防护板位于设置在所述车体的顶部的观察射击塔的前方位置处;其中,前述“和/或”表示“在所述车体的内壁上位于所述射击孔的下部设置有手肘托板”和“在所述车体的顶部设置有防护板,且所述防护板位于设置在所述车体的顶部的观察射击塔的前方位置处”两种结构中仅设置前者或仅设置后者或两种结构同时设置。

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防爆警务车还包括车底防护网,所述车底防护网通过升降机构安装于所述车体的侧面;和/或,所述防爆警务车还包括伸缩梯,所述伸缩梯安装于所述车体的内顶壁,且所述伸缩梯配置成在伸长状态下连接所述车体的内部空间和设置在所述车体的顶部的观察射击塔的内部空间;其中,前述“和/或”表示“所述防爆警务车还包括车底防护网,所述车底防护网通过升降机构安装于所述车体的侧面”和“所述防爆警务车还包括伸缩梯,所述伸缩梯安装于所述车体的内顶壁,且所述伸缩梯配置成在伸长状态下连接所述车体的内部空间和设置在所述车体的顶部的观察射击塔的内部空间”两种结构中仅设置前者或仅设置后者或两种结构同时设置。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能够实现如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防爆警务车,包括车体,在车体上开设有射击孔,在车体的内侧壁上还通过启闭机构安装有防爆玻璃,启闭机构配置成能够驱动该防爆玻璃打开或关闭射击孔。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通过设置上述防爆玻璃和启闭机构,可在需要射击时再通过启闭机构打开射击孔,不射击时由防爆玻璃关闭射击孔,以在作战过程中,车体内的警务人员通过防爆玻璃或其他监控设备观察车外情况,配合车体顶部射击塔内的警务人员,通过车体上的射击孔快速对外射击作战,从而提高警务人员团体作战时的综合抵御能力和攻击能力。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防爆警务车相较于现有技术中的防爆警务车而言,明显提升了应用其作战时警务人员的防御能力和攻击能力,有利于更加有效地打击犯罪分子。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防爆警务车的侧视视角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防爆警务车中启闭机构和防爆玻璃安装结构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防爆警务车中启闭机构和防爆玻璃安装结构的前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防爆警务车中气体防护装置的部分结构安装位置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防爆警务车的俯视图。

图标:1-车体;10-射击孔;11-观察射击塔;110-射击塔出入口;12-液压泵;13-装备储柜;14-可视窗;15-后门;16-座椅;17-登车踏板;21-承托架;22-手柄;221-连接段;222-水平段;23-定位销轴;24-插销;25-弹性蓄能件;26-定位销;27-密封圈;3-防爆玻璃;31-插销限位孔;32-手柄限位孔;41-控制台;42-第一气泵;43-喷气管;430-喷气嘴;44-限位开关;5-手肘托板;6-车底防护网;7-升降机构;8-防护板;9-伸缩梯;101-前监控摄像头;102-后监控摄像头;103-太阳能供电装置;104-天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组件可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

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顶”、“底”、“前”、“后”、“内”、“外”、“水平”、“斜上”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此外,术语“水平”、“竖直”等术语并不表示要求部件绝对水平或悬垂,而是可以稍微倾斜,如“水平”仅仅是指其方向相对“竖直”而言更加水平,并不是表示该结构一定要完全水平,而是可以稍微倾斜。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作详细说明。在不冲突的情况下,下述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防爆警务车,参照图1至图3,该防爆警务车包括车体1,在车体1上开设有射击孔10,在车体1的内侧壁上还通过启闭机构安装有防爆玻璃3,启闭机构配置成能够驱动防爆玻璃3打开或关闭射击孔10,其中,以启闭机构驱动防爆玻璃3避开射击孔10为防爆玻璃3打开射击孔10,以启闭机构驱动防爆玻璃3遮蔽射击孔10为防爆玻璃3关闭射击孔10。

本实施例中,通过设置上述防爆玻璃3和启闭机构,可在需要射击时再通过启闭机构打开射击孔10,不射击时由防爆玻璃3关闭射击孔10,以在作战过程中,车体1内的警务人员通过防爆玻璃3或其他监控设备观察车外情况,配合车体顶部射击塔内的警务人员,通过车体1上的射击孔10快速对外射击作战,从而提高警务人员团体作战时的综合抵御能力和攻击能力。

本实施例提供的防爆警务车相较于现有技术中的防爆警务车而言,明显提升了应用其作战时警务人员的防御能力和攻击能力,有利于更加有效地打击犯罪分子。

特别地,本实施例中的车体1采用防爆钢材制成,能够加挂附加装甲来满足更高层次的防护要求;具有防火、隔热、防爆,承载人员及装备的密闭空间,在射击孔10的内壁上可通过螺钉等连接保护框。

在本实施例中,上述启闭机构的具体结构形式具有多种,例如,使防爆玻璃3的周部包围有边框,边框通过合页连接于车体1内壁上靠近射击孔10的部位,但是,这样的结构虽然能够达到上述利用防爆玻璃3关闭射击孔10的目的,但该结构下防爆玻璃3打开射击孔10时需要向车体1内部翻转防爆玻璃3,完全翻转后才能向射击孔10内架设枪管进行射击,操作比较繁琐,可能会使警务人员丧失最佳射击时间,相对于此,如图2和图3所示,结合图1,在本实施例的较为优选的实施方式中,上述启闭机构包括承托架21、手柄22和定位销轴23;防爆玻璃3安装于承托架21,手柄22连接于承托架21,承托架21的一端通过定位销轴23铰接于车体1的内侧壁,且定位销轴23垂直于车体1的内侧壁;承托架21配置成:在第一工况下,使防爆玻璃3关闭射击孔10,以及,在第二工况下,在手柄22的牵引作用下,使防爆玻璃3相对车体1的内侧壁转动以打开射击孔10。从而,通过按下或提起手柄22即可完成使防爆玻璃3关闭或打开射击孔10的目的,且打开或关闭射击孔10的过程中,防爆玻璃3都是在平行于车体1的侧壁的方向上转动,操作过程较为简单,且可一边转动,一边向车外伸出枪管,争取射击时间,提高作战效率。

其中,定位销轴23的具体铰接于车体1的内侧壁上的铰接点的位置具有多种,其中,继续参照图3,进一步优选地,使承托架21的底部通过定位销轴23铰接于车体1的内侧壁,手柄22包括连接段221和水平段222,且连接段221朝向防爆玻璃3的斜上方延伸,水平段222朝向车体1的内部延伸,从而,使向下压手柄22的水平段222为打开射击孔10的手柄操作方式,射击孔10打开之后,防爆玻璃3位于射击孔10的下方,不会对警务人员之后的射击操作造成干扰,另外,水平段222的设置更加便于转动手柄22,以进一步提高作战效率。

另外,继续参照图3,在本实施例的较为优选的实施方式中,上述承托架21包围防爆玻璃3,在承托架21上设置有插销24,在防爆玻璃3上开设有插销限位孔31和手柄限位孔32,插销24穿过插销限位孔31,且插销24的两端伸入于承托架21内,手柄22穿过手柄限位孔32和承托架21,且手柄22的靠近防爆玻璃3的一端连接于插销24,从而,手柄22以能够拆装的方式连接于承托架21,便于组装或更换手柄22。

继续参照图3,进一步优选地,插销24的两端通过弹性蓄能件25连接于承托架21,其中弹性蓄能件25可如图3所示包括弹簧和定位销26,在承托架21的内侧面上设置有凹槽,弹簧的一端连接于设置在插销24的两端的端面上的定位槽内,定位销26的一端伸入于弹簧内,定位销26的另一端插入于承托架21的内侧面的凹槽内。

另外,在警务人员作战时,可能遇到犯罪分子向警务车投放毒气的情况,一旦车外毒气从警务车的射击窗口或车体1其他缝隙进入到警务车内部,将会严重危害警务人员的安全,降低警务人员的作战能力,为保证防爆玻璃3与承托架21之间的接缝不透过毒气,较佳地,如图3所示,在上述承托架21与防爆玻璃3之间还设置有密封圈27。

另外,在警务人员作战时遇到犯罪分子向警务车投放毒气的情况下,在本实施例的可选实施方式中,较为优选地,该防爆警务车还可以包括气体防护装置;具体地,参照图4,该气体防护装置包括控制台41、第一气泵42、喷气管43和限位开关44;限位开关44设置于车体1的内壁上靠近射击孔10的部位,且第一气泵42和限位开关44均与控制台41连接;喷气管43的进气口连接于第一气泵42的出气口;喷气管43的出气口的出气方向自射击孔10的端面上的一侧指向射击孔10的端面上的另一侧,或自垂直于射击孔10的延伸方向剖切而成的断面的一侧指向垂直于射击孔10的延伸方向剖切而成的断面的另一侧;在第一气泵42的进气口设置有气体过滤器;启闭机构配置成能够在防爆玻璃3打开射击孔10的工况下触碰限位开关44,以使控制台41控制第一气泵42向喷气管43输送气体,进而使自喷气管43的出气口喷出的气体屏蔽射击孔10。具体地,喷气管43可固定于车体1或在车体1内部另外设置支架固定喷气管43;从而,可在利用手柄22转动防爆玻璃3以打开射击孔10时,触动限位开关44,联动打开第一气泵42,通过喷气管43和喷气管的出气口出气,以在射击孔10处形成严密的气体密封墙,即气幕,避免车外的有毒气体进入到车体1内部;第一气泵42的进气口上的气体过滤器保证朝向射击孔10喷出的气体为无毒气体;另外,控制台41可控制自喷气管43的出气口喷出的气体处于不影响射击精度的压力范围内;继续参照图4,进一步优选地,喷气管43具有多个出气口,在各个出气口上均设置有喷气嘴430,该喷气嘴430可采用高压喷气嘴,以使气幕较严密地屏蔽射击孔10。

另外,为进一步避免毒气进入到车体1内部,进一步优选地,使该防爆警务车还包括第二气泵(未图示),在该第二气泵的出气口上连接有进气管(未图示),该进气管的出气口朝向车体1的内部,在第二气泵的进气口设置有气体过滤器;第二气泵连接于控制台41,控制台41还配置成能够控制第二气泵向车体1的内部供气,从而,可通过第二气泵向车体1内部供气,进而使车体1内部气体压力与车外环境相比形成正压力,以将毒气阻挡于车体1外而不能进入到车体1内部,同时也有利于车体1内的温度保持在适于人体活动的正常气温范围内。

另外,为保证提供给车体1内部环境的气体无毒无害,较佳地,在上述第一气泵42的出气口和喷气管43的进气口之间、以及第二气泵的出气口和进气管的进气口之间均设置气体质量检测装置,在喷气管43和进气管上均设置有电磁阀,且喷气管43和进气管上各自的电磁阀与其相对应的气体质量检测装置内的PLC控制芯片连接;当气体质量监测装置监测到的气体质量无毒,即过滤合格时,该PLC控制芯片控制对应的电磁阀打开,当气体质量监测装置监测到的气体质量有毒,即过滤不合格时,该PLC控制芯片控制对应的电磁阀关闭,以避免有毒气体进入到车体1内部。

另外,继续参照图1,在本实施例的可选实施方式中,较为优选地,在车体1的内壁上位于射击孔10的下部设置有手肘托板5,通过设置该手肘托板5,从而,可为警务人员提供涉及支撑位,以有效保证射击稳定性。

另外,参照图1,在本实施例的可选实施方式中,较为优选地,在车体1的顶部还设置有防护板8,且防护板8位于设置在车体1的顶部的观察射击塔11的前方位置处,从而,可通过防护板8对观察射击塔11上警务人员的安全起到一定保护作用,其中,对于观察射击塔11的更加具体的结构可如图1所示,在车体1的顶壁开设有通向观察射击塔11的射击塔出入口110,观察射击塔11的侧壁是由防爆玻璃制成,在观察射击塔11的侧壁上开设塔上射击孔。

另外,在本实施例的多个可选实施方式中,较为优选地,该防爆警务车还包括车底防护网6,且车底防护网6通过升降机构7安装于车体1的侧面,该升降机构7可以但不限于采用气缸结构或液压缸结构或电动推杆结构,应用时,可利用升降机构7使车底防护网6伸缩,以落下或收起车底防护网6,其中,较为优选地,采用操作更加灵敏的电动推杆结构,其与采用其他种类的升降机构7相比,可保证向车底落下和收起车底防护网6的速度更快,在车底防护网6落下的状态下,可通过车底防护网6对车底进行保护,避免恐怖分子向车底部投掷爆炸物时爆炸物进入车底部。

另外,继续参照图1,在本实施例的可选实施方式中,较为优选地,使该防爆警务车还包括伸缩梯9,伸缩梯9安装于车体1的内顶壁,且伸缩梯9配置成在伸长状态下连接车体1的内部空间和设置在车体1的顶部的观察射击塔11的内部空间。平时伸缩梯可卡设于在车体1内顶壁,用时只需将梯子拉下,车内警务人员即可从伸缩梯进入观察射击塔11进行射击。

另外,参照图1和图5,在本实施例的可选实施方式中,较为优选地,在车体1的外壁设置有前监控摄像头101和后监控摄像头102;在车体1的内部设置有控制台41;在车体1的内部设置有视频监控器,前监控摄像头101、后监控摄像头102和视频监控器均与控制台41连接,从而,可以使警务人员能够在车内更加全面地观察车周围的情况,其中,前监控摄像头101和后监控摄像头102除了普通的监控摄像头以外,还可以包括全景监控摄像头,从而,使车内警务人员全面无死角观察车周围的作战情况。

进一步优选地,在上述控制台41的内部设置有定位单元和通讯单元,定位单元、前监控摄像头101和后监控摄像头102均与通讯单元连接,通讯单元配置成能够发送定位单元定位到的位置信息和前监控摄像头101拍摄到的车后影像信息以及后监控摄像头102拍摄到的车前影像信息。其中,定位单元可采用GPS定位芯片进行定位,通讯单元可采用无线通讯或蓝牙通讯或图5中的天线104等实现与指挥中心保持通讯的功能,由此,可通过通讯单元向指挥中心实时发送作战位置与作战环境,便于指挥中心准确指挥作战。

另外,参照图5,在本实施例的可选实施方式中,较为优选地,还可以在车体1的顶部设置太阳能供电装置103,并使该太阳能供电装置103与控制台41连接,该太阳能供电装置103还可以与车体1的其他需要供电的作战设备连接,以为作战设备进行供电。

另外,如图1所示,在本实施例中,该防爆警务车的动力单元可由液压泵12辅助提供,该防爆警务车的车体1可包括后门15,且在车体1上靠近后门15的部位设置登车踏板17,在车头和车体1之间可设置可视窗14,以便于驾驶人员与车体1内的警务人员之间进行手语沟通,以及便于车体1内的警务人员在摄像头损毁情况下掌握车前方情况;另外,在车体1的内部还可以设置座椅16,以供警务人员短暂休息,另可设置装备储柜13,以盛装弹药等必须的作战用具。另外,本实施例中,该防爆警务车的车门优选采用气动门,由控制台41控制车门快速启闭,另外可为车门配置手动开闭把手,以在气动开闭失效时开关门使用。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防爆警务车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专利买卖交易资料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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