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打桩装置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建设工程用打桩装置,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连接腿,所述连接腿的数量为四个,四个所述连接腿远离底座的一端均开设有第一安装槽,四个所述第一安装槽的内部均固定连接有可以转动的滚轮,所述滚轮的数量为四个。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该建设工程用打桩装置,通过在底座的底部设置四个连接腿,并在四个连接腿远离底座的一端开设第一安装槽对滚轮进行安装,能够方便使用者对打桩机进行移动,在底座的两侧设置第一连接板对第二连接板进行固定,并在第二连接板的内部开设安装孔对第一连接柱进行安装,在第一连接柱的一端设置固定销头对打桩机进行固定限位,达到了便于移动的目的。
权利要求
1.一种建设工程用打桩装置,包括底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连接腿(2),所述连接腿(2)的数量为四个,四个所述连接腿(2)远离底座(1)的一端均开设有第一安装槽(3),四个所述第一安装槽(3)的内部均固定连接有可以转动的滚轮(4),所述滚轮(4)的数量为四个;
所述底座(1)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第一连接板(5),所述第一连接板(5)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第一连接板(5)的底部均固定连接有第二连接板(6),两个所述第二连接板(6)的内部均开设有安装孔(7),所述安装孔(7)的数量为四个,四个所述安装孔(7)的内部均活动连接有第一连接柱(8),四个所述第一连接柱(8)的一端开设有固定孔(9),四个所述固定孔(9)的内部均螺纹连接有连接螺柱(10),四个所述连接螺柱(10)远离固定孔(9)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固定销头(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设工程用打桩装置,其特征在于:四个所述第一连接柱(8)远离连接螺柱(10)的一端固定连接有第二连接柱(12),所述第二连接柱(12)的数量为四个。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建设工程用打桩装置,其特征在于:四个所述第二连接柱(12)的外表面均开设有第二安装槽(13),所述第二安装槽(13)的数量为八个。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建设工程用打桩装置,其特征在于:四个所述第二连接柱(12)的内部均开设有限位孔(14),四个所述限位孔(14)的两端分别与八个第二安装槽(13)相互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建设工程用打桩装置,其特征在于:四个所述限位孔(14)的内部均螺纹连接有限位螺栓(15),四个所述限位螺栓(15)均与第二连接板(6)相互搭接。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建设工程用打桩装置,其特征在于:四个所述第二连接柱(12)远离第一连接柱(8)均固定连接有限位板(16)。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设工程用打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支撑柱(17),所述支撑柱(17)远离底座(1)的一端固定连接有顶板(18),所述顶板(18)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打桩机。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设工程用打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内部开设有通孔(19),所述通孔(19)与打桩机的位置相对应。
一种建设工程用打桩装置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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