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摘要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属于点火装置技术领域,且公开了一种电动玩具烟花效果筒安全点火装置,包括烟花筒外壳和烟花内筒,所述烟花内筒位于烟花筒外壳的内部,且烟花内筒的轴向中间位置处开设有凹槽,所述凹槽的内部插设有与其相适配的固定柱,所述固定柱的轴向开设有第一引线槽和第二引线槽,所述第一引线槽位于第二引线槽的一侧,且第一引线槽的内部穿设有正极引线,本实用新型通过固定柱、第一引线槽和第二引线槽的配合,可将烟花内筒内部的正负极引线分别穿过固定柱轴向开设的第一引线槽和第二引线槽,将引线分开,可有效防止在碰撞或者振动时正负极引线接触在一起,提高了使用的安全性,避免了对青少年或儿童造成伤害。
权利要求
1.一种电动玩具烟花效果筒安全点火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烟花筒外壳(1)和烟花内筒(3),所述烟花内筒(3)位于烟花筒外壳(1)的内部,且烟花内筒(3)的轴向中间位置处开设有凹槽(6),所述凹槽(6)的内部插设有与其相适配的固定柱(7),所述固定柱(7)的轴向开设有第一引线槽(2)和第二引线槽(8),所述第一引线槽(2)位于第二引线槽(8)的一侧,且第一引线槽(2)的内部穿设有正极引线(4),所述第二引线槽(8)的内部穿设有负极引线(9),所述烟花内筒(3)的顶端连接有电子点火头(5),且烟花内筒(3)的底端连接有正负极接触端(10),所述正负极接触端(10)的底端连接有转换头(1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动玩具烟花效果筒安全点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烟花筒外壳(1)的内壁对称固定有卡块(15),所述卡块(15)的外表壁开设有卡槽(16),所述烟花内筒(3)的外表壁对称固定有与卡槽(16)相适配的卡板(14)。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动玩具烟花效果筒安全点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换头(13)的内部对称开设有第一通槽(11)和第二通槽(12),所述正极引线(4)贯穿第一通槽(11),所述负极引线(9)贯穿第二通槽(1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动玩具烟花效果筒安全点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正极引线(4)和负极引线(9)的顶端均连接于正负极接触端(10),所述转换头(13)的底端卡接有端盖。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电动玩具烟花效果筒安全点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块(15)共固定有八个,所述卡板(14)为扇形结构。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点火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电动玩具烟花效果筒安全点火装置。
背景技术
烟花在我国的历史悠久,从古至今都深受人们的喜爱,在各种节庆场合以及重要事件发生的时候,都需要使用到它,目前的烟花种类繁多,绝大多数的烟花都是以手动点火,但手动点火危险系数较高,故现在采用自动安全点火装置进行点火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专利号为CN201420154078.4的中国专利中,公开了一种电动玩具烟花效果筒安全点火装置,该专利中描述到“正负极通过转换头进行连结,保证了烟花燃放的安全性,另一方面对转换头适用于批量生产,提高了企业规模化生产的效率”,但是该专利中的正负极引线之间未设置隔挡结构,容易在碰撞或者振动时接触在一起,安全性较低,特别是对于青少年或儿童使用时易造成伤害,此外,对比文件中的烟花筒外壳和烟花内筒为固定连接,不可拆卸,不利于烟花内筒后续的维护和清灰。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动玩具烟花效果筒安全点火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对比文件中的正负极引线之间未设置隔挡结构,容易接触在一起而发生危险的问题,此外,对比文件中的烟花筒外壳和烟花内筒不可拆卸,不利于烟花内筒后续维护和清灰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电动玩具烟花效果筒安全点火装置,包括烟花筒外壳和烟花内筒,所述烟花内筒位于烟花筒外壳的内部,且烟花内筒的轴向中间位置处开设有凹槽,所述凹槽的内部插设有与其相适配的固定柱,所述固定柱的轴向开设有第一引线槽和第二引线槽,所述第一引线槽位于第二引线槽的一侧,且第一引线槽的内部穿设有正极引线,所述第二引线槽的内部穿设有负极引线,所述烟花内筒的顶端连接有电子点火头,且烟花内筒的底端连接有正负极接触端,所述正负极接触端的底端连接有转换头。
优选的,所述烟花筒外壳的内壁对称固定有卡块,所述卡块的外表壁开设有卡槽,所述烟花内筒的外表壁对称固定有与卡槽相适配的卡板。
优选的,所述转换头的内部对称开设有第一通槽和第二通槽,所述正极引线贯穿第一通槽,所述负极引线贯穿第二通槽。
优选的,所述正极引线和负极引线的顶端均连接于正负极接触端,所述转换头的底端卡接有端盖。
优选的,所述卡块共固定有八个,所述卡板为扇形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通过固定柱、第一引线槽和第二引线槽的配合,可将烟花内筒内部的正负极引线分别穿过固定柱轴向开设的第一引线槽和第二引线槽,将引线分开,可有效防止在碰撞或者振动时正负极引线接触在一起,提高了使用的安全性,避免了对青少年或儿童造成伤害。
(2)本实用新型通过卡板、卡块和卡槽的配合,可实现烟花筒外壳和烟花内筒的自由拆卸,在需要对烟花内筒进行维护或者清灰时,可转动烟花内筒,将卡板从卡块外表壁开设的卡槽内转出至卡块的间隙处,即可将烟花内筒从烟花筒外壳中取出,便于后续的维护和清灰,省时省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烟花筒外壳和烟花内筒安装后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烟花筒外壳的俯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烟花内筒的俯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卡块的侧视图;
图6为图1中的A部放大图;
图中:1-烟花筒外壳、2-第一引线槽、3-烟花内筒、4-正极引线、5-电子点火头、6-凹槽、7-固定柱、8-第二引线槽、9-负极引线、10-正负极接触端、11-第一通槽、12-第二通槽、13-转换头、14-卡板、15-卡块、16-卡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图6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电动玩具烟花效果筒安全点火装置,包括烟花筒外壳1和烟花内筒3,烟花内筒3位于烟花筒外壳1的内部,且烟花内筒3的轴向中间位置处开设有凹槽6,凹槽6的内部插设有与其相适配的固定柱7,固定柱7的轴向开设有第一引线槽2和第二引线槽8,第一引线槽2位于第二引线槽8的一侧,且第一引线槽2的内部穿设有正极引线4,第二引线槽8的内部穿设有负极引线9,将烟花内筒3内部的正负极引线分别穿过固定柱7轴向开设的第一引线槽2和第二引线槽8,将引线分开,可有效防止在碰撞或者振动时正负极引线接触在一起,提高了使用的安全性,避免了对青少年或儿童造成伤害,烟花内筒3的顶端连接有电子点火头5,且烟花内筒3的底端连接有正负极接触端10,正负极接触端10的底端连接有转换头13。
进一步地,烟花筒外壳1的内壁对称固定有卡块15,卡块15的外表壁开设有卡槽16,烟花内筒3的外表壁对称固定有与卡槽16相适配的卡板14,在需要对烟花内筒3进行维护或者清灰时,可转动烟花内筒3,将卡板14从卡块15外表壁开设的卡槽16内转出至卡块15的间隙处,即可将烟花内筒3从烟花筒外壳1中取出,便于后续的维护和清灰,省时省力。
进一步地,转换头13的内部对称开设有第一通槽11和第二通槽12,正极引线4贯穿第一通槽11,负极引线9贯穿第二通槽12,正负极引线分别穿过第一通槽11和第二通槽12,可进一步避免引线间的接触,提高安全性。
进一步地,正极引线4和负极引线9的顶端均连接于正负极接触端10,转换头13的底端卡接有端盖,正负引线连接于正负极接触端10,保证了点火时线路的畅通,有利于成功点火。
进一步地,卡块15共固定有八个,卡板14为扇形结构,八个卡块15分为两组均匀固定于烟花筒外壳1的内部,能更好的卡接固定烟花内筒3。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及使用流程:该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先取下转换头13底端的端盖,然后利用转换头13将该安全点火装置连接输出电源,然后即可通过连接于正极引线4和负极引线9的电子点火头5进行电动玩具烟花的点火,无需明火,较为安全,此外,正极引线4和负极引线9分别穿过固定柱7轴向开设的第一引线槽2和第二引线槽8,以此将正负极引线分开,可有效防止正负极引线接触在一起而发生危险,提高了使用的安全性,另外,在需要拆分烟花筒外壳1和烟花内筒3时,可一手握烟花筒外壳1,另一只手握烟花内筒3,而后转动烟花内筒3,将卡板14从卡块15外表壁开设的卡槽16内转出,即可将烟花内筒3从烟花筒外壳1中取出,便于后续的维护和清灰。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一种电动玩具烟花效果筒安全点火装置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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