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分类号 : B60F3/00,B60F5/02,B64C3/54,B64C3/52,B64C25/12,B64C25/24
专利摘要
专利摘要
一种水陆空三栖载人工具及其停放系统,水陆空三栖载人工具包括:舱体,提供载人空间;活动机翼,设于舱体两侧,具有弹性且为分段结构,在机翼长度方向上包括与舱体转动连接的翼根段、与翼根段转动连接的翼尖段;外覆壳,与舱体活动连接,沿舱体外周移动以驱动活动机翼变换伸展姿态,伸展姿态包括完全伸展、半伸展、完全收纳姿态,完全伸展姿态中翼根段、翼尖段完全伸展,半伸展姿态中翼根段绕舱体弯曲和/或折叠、翼尖段完全伸展,完全收纳姿态中翼根段、翼尖段绕舱体弯曲和/或折叠;机轮,设于舱体前后侧。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能实现水陆空三栖载人,切换对应不同环境的不同行驶状态时不需要特定环境过渡,陆地行驶占用空间小,便于实际应用。
权利要求
1.一种水陆空三栖载人工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舱体,提供载人空间;
活动机翼,设置于舱体的两侧,具有弹性且为分段结构,在机翼长度方向上包括与舱体转动连接的翼根段、与翼根段转动连接的翼尖段;
外覆壳,与舱体活动连接,沿舱体的外周移动以驱动活动机翼变换伸展姿态,所述伸展姿态包括完全伸展、半伸展、完全收纳姿态,所述完全伸展姿态中翼根段、翼尖段完全伸展,所述半伸展姿态中翼根段绕舱体弯曲和/或折叠、翼尖段完全伸展,所述完全收纳姿态中翼根段、翼尖段绕舱体弯曲和/或折叠;
机轮,设置于舱体的前后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陆空三栖载人工具,其特征在于,外覆壳包括具有弹性的缓冲部、支撑缓冲部的顶持部,且缓冲部至少在活动机翼处于完全伸展姿态、半伸展姿态时抵于活动机翼下表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水陆空三栖载人工具,其特征在于,舱体为纺锤形舱体,外覆壳包括对应设置于两侧活动机翼下方且绕舱体弯曲的两块弧形板,弧形板靠近活动机翼的一侧形成缓冲部,相对一侧形成顶持部,弧形板沿纺锤形舱体周向移动以驱动对应侧活动机翼变换伸展姿态。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水陆空三栖载人工具,其特征在于,两侧弧形板在舱体周向上的总长度大于舱体对应周向长度的1/2,两侧弧形板顶持部在舱体周向上的总长度小于舱体对应周向长度的1/2。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水陆空三栖载人工具,其特征在于,舱体包括内舱、包裹内舱前侧的前段外舱、包裹内舱后侧的后段外舱,外覆壳包括设置于前段外舱与后段外舱之间、内舱外两侧的绕内舱周向弯曲的弧形板。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一种水陆空三栖载人工具,其特征在于,舱体前后侧上部设有玻璃舷窗。
7.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一种水陆空三栖载人工具,其特征在于,舱体内设有座椅、全方位旋转底座,所述座椅固定于全方位旋转底座上。
8.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一种水陆空三栖载人工具,其特征在于,舱体的前端设有空化器。
9.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一种水陆空三栖载人工具,其特征在于,舱体上设有机轮收放装置,机轮通过机轮收放装置与舱体连接。
10.一种停放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水陆空三栖载人工具和充电桩,水陆空三栖载人工具直立停放于与水陆空三栖载人工具匹配的充电桩上。
一种水陆空三栖载人工具及其停放系统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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