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摘要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便携式汽车防追尾警示设备。所述便携式汽车防追尾警示设备包括底板;升降机构,所述升降机构设置在所述底板上;固定柱,所述固定柱设置在所述升降机构上;第一磁铁,所述第一磁铁固定安装在所述固定柱的顶端;第二磁铁,所述第二磁铁吸附在所述第一磁铁的顶部;警示灯,所述警示灯固定安装在所述第二磁铁的顶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便携式汽车防追尾警示设备具有可以对锥桶进行有效的高度调节,减少被遮挡,提高警示效果的优点。
权利要求
1.一种便携式汽车防追尾警示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板;
升降机构,所述升降机构设置在所述底板上;
固定柱,所述固定柱设置在所述升降机构上;
第一磁铁,所述第一磁铁固定安装在所述固定柱的顶端;
第二磁铁,所述第二磁铁吸附在所述第一磁铁的顶部;
警示灯,所述警示灯固定安装在所述第二磁铁的顶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汽车防追尾警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机构包括转动座、螺纹柱、固定块、转动杆、把手、伞形齿轮一、伞形齿轮二和锥形套筒,所述转动座固定安装在所述底板的顶部,所述螺纹柱转动安装在所述转动座上,所述固定块固定安装在所述底板的顶部,所述转动杆转动安装在所述固定块上,所述把手固定安装在所述转动杆的一端,所述伞形齿轮一固定套设在所述转动杆的另一端,所述伞形齿轮二固定套设在所述螺纹柱上,所述伞形齿轮二与所述伞形齿轮一相啮合,所述锥形套筒螺纹安装在所述螺纹柱上,所述固定柱固定安装在所述锥形套筒的顶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式汽车防追尾警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座的顶部开设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的内部设有第一轴承,所述第一轴承的外圈与所述第一凹槽的内壁固定连接,所述第一轴承的内圈固定套设在所述螺纹柱上。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式汽车防追尾警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块上开设有通孔,所述通孔的内部设置有第二轴承,所述第二轴承的外圈与所述通孔的内壁固定连接,所述第二轴承的内圈固定套设在所述转动杆上。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式汽车防追尾警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座的顶部固定安装有滑杆,所述滑杆与所述锥形套筒之间滑动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式汽车防追尾警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柱上设置有外螺纹,所述锥形套筒上开设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的内壁上设置有内螺纹,且所述第二凹槽的内螺纹与所述螺纹柱的外螺纹相互旋合。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式汽车防追尾警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锥形套筒上设有多个反光条。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便携式汽车防追尾警示设备。
背景技术
追尾是指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尾随而行时,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相撞的行为,主要由于跟进间距小于最小安全间距和驾驶员反应迟缓或制动系统性能不良所致,提起追尾事故,很多驾驶员都知道,在快车道上发生的追尾事故所产生的连锁反应最为强烈:因为车速普遍较快,所以一旦有两车追尾,后面很可能就会牵连一串,这也就是被人们称为“串车”的常见现象,当然,我们不可能因为快车道内易发生追尾事故就“因噎废食”不走快车道。除了使车速始终保持在限制速度之内,还要改掉一些“坏毛病”。
然而传统的汽车在出现故障后一般会停在路边,然后在地面上摆上反光锥桶进行警示,然而传统的反光锥桶虽然携带方便,但是高度有限,提示效果一般,很容易被附近的车辆或物品遮挡。
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种新的便携式汽车防追尾警示设备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以对锥桶进行有效的高度调节,减少被遮挡,提高警示效果的便携式汽车防追尾警示设备。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便携式汽车防追尾警示设备包括:底板;升降机构,所述升降机构设置在所述底板上;固定柱,所述固定柱设置在所述升降机构上;第一磁铁,所述第一磁铁固定安装在所述固定柱的顶端;第二磁铁,所述第二磁铁吸附在所述第一磁铁的顶部;警示灯,所述警示灯固定安装在所述第二磁铁的顶部。
优选的,所述升降机构包括转动座、螺纹柱、固定块、转动杆、把手、伞形齿轮一、伞形齿轮二和锥形套筒,所述转动座固定安装在所述底板的顶部,所述螺纹柱转动安装在所述转动座上,所述固定块固定安装在所述底板的顶部,所述转动杆转动安装在所述固定块上,所述把手固定安装在所述转动杆的一端,所述伞形齿轮一固定套设在所述转动杆的另一端,所述伞形齿轮二固定套设在所述螺纹柱上,所述伞形齿轮二与所述伞形齿轮一相啮合,所述锥形套筒螺纹安装在所述螺纹柱上,所述固定柱固定安装在所述锥形套筒的顶端。
优选的,所述转动座的顶部开设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的内部设有第一轴承,所述第一轴承的外圈与所述第一凹槽的内壁固定连接,所述第一轴承的内圈固定套设在所述螺纹柱上。
优选的,所述固定块上开设有通孔,所述通孔的内部设置有第二轴承,所述第二轴承的外圈与所述通孔的内壁固定连接,所述第二轴承的内圈固定套设在所述转动杆上。
优选的,所述转动座的顶部固定安装有滑杆,所述滑杆与所述锥形套筒之间滑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螺纹柱上设置有外螺纹,所述锥形套筒上开设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的内壁上设置有内螺纹,且所述第二凹槽的内螺纹与所述螺纹柱的外螺纹相互旋合。
优选的,所述锥形套筒上设有多个反光条。
与相关技术相比较,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便携式汽车防追尾警示设备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便携式汽车防追尾警示设备,根据自己需要的高度,转动把手,带动警示灯向上运动直至到达合适的高度,减少遮挡,进一步提高警示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便携式汽车防追尾警示设备的一种较佳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的正视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号:1、底板,2、转动座,3、螺纹柱,4、固定块,5、转动杆,6、把手,7、伞形齿轮一,8、伞形齿轮二,9、锥形套筒,10、固定柱,11、第一磁铁,12、第二磁铁,13、警示灯,14、反光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请结合参阅图1、图2,其中,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便携式汽车防追尾警示设备的一种较佳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图1所示的正视剖视结构示意图。便携式汽车防追尾警示设备包括:底板1;升降机构,所述升降机构设置在所述底板1上;固定柱10,所述固定柱10设置在所述升降机构上;第一磁铁11,所述第一磁铁11固定安装在所述固定柱10的顶端;第二磁铁12,所述第二磁铁12吸附在所述第一磁铁11的顶部;警示灯13,所述警示灯13固定安装在所述第二磁铁12的顶部。
所述升降机构包括转动座2、螺纹柱3、固定块4、转动杆5、把手6、伞形齿轮一7、伞形齿轮二8和锥形套筒9,所述转动座2固定安装在所述底板1的顶部,所述螺纹柱3转动安装在所述转动座2上,所述固定块4固定安装在所述底板1的顶部,所述转动杆5转动安装在所述固定块4上,所述把手6固定安装在所述转动杆5的一端,所述伞形齿轮一7固定套设在所述转动杆5的另一端,所述伞形齿轮二8固定套设在所述螺纹柱3上,所述伞形齿轮二8与所述伞形齿轮一7相啮合,所述锥形套筒9螺纹安装在所述螺纹柱3上,所述固定柱10固定安装在所述锥形套筒9的顶端。
所述转动座2的顶部开设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的内部设有第一轴承,所述第一轴承的外圈与所述第一凹槽的内壁固定连接,所述第一轴承的内圈固定套设在所述螺纹柱3上。
所述固定块4上开设有通孔,所述通孔的内部设置有第二轴承,所述第二轴承的外圈与所述通孔的内壁固定连接,所述第二轴承的内圈固定套设在所述转动杆5上。
所述转动座2的顶部固定安装有滑杆,所述滑杆与所述锥形套筒9之间滑动连接。
所述螺纹柱3上设置有外螺纹,所述锥形套筒9上开设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的内壁上设置有内螺纹,且所述第二凹槽的内螺纹与所述螺纹柱3的外螺纹相互旋合。
所述锥形套筒9上设有多个反光条14。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便携式汽车防追尾警示设备的工作原理如下:
将该装置放置到离车一端距离的路面上,首先根据自己需要的高度,转动把手6,把手6带动转动杆5运动,转动杆5带动伞形齿轮一7运动,伞形齿轮一7带动伞形齿轮二8运动,伞形齿轮二8带动螺纹柱3运动,螺纹柱3带动锥形套筒9运动,锥形套筒9带动固定柱10向上运动,固定柱10带动第一磁铁11向上运动,第一磁铁11带动第二磁铁12向上运动,第二磁铁12带动警示灯13向上运动直至到达合适的高度,减少遮挡,进一步提高警示效果。
与相关技术相比较,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便携式汽车防追尾警示设备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便携式汽车防追尾警示设备,根据自己需要的高度,转动把手6,带动警示灯13向上运动直至到达合适的高度,减少遮挡,进一步提高警示效果。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它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一种便携式汽车防追尾警示设备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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