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摘要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订书针起针器,包括手持套,手持套内固定有“U”形起钉挑,“U”形起钉挑的敞口端伸出手持套外,“U”形起钉挑包括两个侧杆,手持套的内侧壁上连接有两个杠杆,两个杠杆的两端分别为压动端和挑起端,两个杠杆的挑起端相互靠近并连接有挑起横杆,挑起横杆的端部伸到两个侧杆之间,两个杠杆的压动端相互远离并位于两个侧杆的外侧,手持套上设有通孔,通孔内活套有连接桩,连接桩的一端连接有内塞头,连接桩的另一端连接有压键,压键与手持套之间连接有复位弹簧,压键的中部设有凹坑。只需按下压键就能将订书针从书本上挑离,操作简单便捷,省时省力;同时还能从一定程度上避免订书针被挑飞的情况,避免误伤。
权利要求
1.一种订书针起钉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侧开口状的手持套(1),所述手持套(1)内设有“U”形起钉挑(2),所述“U”形起钉挑(2)包括两个互相平行的侧杆(2a)和连接两个侧杆(2a)尾端的连接杆(2b),所述连接杆(2b)固定连接在手持套(1)上,所述侧杆(2a)的首端伸出到手持套(1)外,两个侧杆(2a)首端的外侧均向内倾斜形成尖角(21),所述尖角(21)用于插入订书针与书本之间,所述手持套(1)的内侧壁上通过转轴连接有两个杠杆(3),所述两个杠杆(3)的两端分别为压动端和用于挑离侧杆(2a)的挑起端,所述两个杠杆(3)的挑起端相互靠近并连接有挑起横杆,所述挑起横杆的端部伸到两个侧杆(2a)之间,所述两个杠杆(3)的压动端相互远离并位于两个侧杆(2a)的外侧,所述手持套(1)正对压动端的部位上设有通孔,所述通孔内活套有连接桩(5),所述连接桩(5)的一端位于手持套(1)内并连接有直径大于通孔直径的内塞头,所述连接桩(5)的另一端位于手持套(1)外并连接有压键(4),所述压键(4)与手持套(1)之间连接有复位弹簧(6),所述压键(4)的中部设有便于拇指放入的凹坑(4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订书针起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轴连接于杠杆(3)上靠尖角(21)的一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订书针起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套(1)上设置有压键(4)的其中一个外侧壁上凹设有便于手握住的把持部(11),所述把持部(11)用于放置小指、无名指和中指。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订书针起钉器,其特征在于:靠近把持部(11)的侧杆(2a)上水平向外延伸有夹持放置部(23),所述夹持放置部(23)位于手持套(1)外,所述夹持放置部(23)用于放置夹持侧杆(2a)的手指。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订书针起钉器,其特征在于:另一个侧杆(2a)的尖角(21)部位上开设有用于卡入订书针(7)背部(71)的卡槽(22)。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订书针起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放置部(23)、把持部(11)和凹坑(41)内均设有防滑纹。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办公用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订书针起钉器。
背景技术
日常办公中,我们常常需要对对各种资料进行整理、装订和拆解,目前最普遍的装订工具为订书机,但是对资料进行拆解再重新装订时,需要把订书钉拆除,这个过程费时费力,因此急需一种省时省力的起钉器。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特别创新地提出了一种订书针起钉器,以快速拆除订书针。
为了实现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订书针起钉器,包括侧开口状的手持套,所述手持套内设有“U”形起钉挑,所述“U”形起钉挑包括两个互相平行的侧杆和连接两个侧杆尾端的连接杆,所述连接杆固定连接在手持套上,所述侧杆的首端伸出到手持套外,两个侧杆首端的外侧均向内倾斜形成尖角,所述尖角用于插入订书针与书本之间,所述手持套的内侧壁上通过转轴连接有两个杠杆,所述两个杠杆的两端分别为压动端和用于挑离侧杆的挑起端,所述两个杠杆的挑起端相互靠近并连接有挑起横杆,所述挑起横杆的端部伸到两个侧杆之间,所述两个杠杆的压动端相互远离并位于两个侧杆的外侧,所述手持套正对压动端的部位上设有通孔,所述通孔内活套有连接桩,所述连接桩的一端位于手持套内并连接有直径大于通孔直径的内塞头,所述连接桩的另一端位于手持套外并连接有压键,所述压键与手持套之间连接有复位弹簧,所述压键的中部设有便于拇指放入的凹坑。
压键用于压动杠杆的一端,杠杆用于使两个侧杆分离。“U”形起钉挑用于插入书本与订书针之间,并将订书针挑起。
使用时,将两个尖角分别从书本的两侧插入书本和订书针之间,再通过食指和大拇指分别按下压键,通过杠杆将侧杆的尖角分离,从而使订书针的背部与端部分离,从而将订书针挑出。当书本的薄于“U”形起钉挑的两个侧杆之间的距离时,需要通过人手动夹持两个侧杆靠近,以便于插入书本与订书针之间。
上述方案中:所述转轴连接于杠杆上靠尖角的一侧。则压动的力臂较长,更加省力。
上述方案中:所述手持套上设置有压键的其中一个外侧壁上凹设有便于手握住的把持部,所述把持部用于放置小指、无名指和中指。增加手握住时的舒适感。
上述方案中:靠近把持部的侧杆上水平向外延伸有夹持放置部,所述夹持放置部位于手持套外,所述夹持放置部用于放置夹持侧杆的手指。用于增加侧杆与手之间的接触面积,减少压强;同时还能增加着力面积,便于夹持侧杆。
上述方案中:另一个侧杆的尖角部位上开设有用于卡入订书针背部的卡槽。能够使订书针卡入卡槽内,避免在挑起订书针时订书针被挑飞而造成误伤;同时也作为订书针的定位,避免订书针在挑起过程中向尖角的端部滑动,便于挑起。
上述方案中:所述夹持放置部、把持部和凹坑内均设有防滑纹。增加摩擦力,避免手握住时打滑。
综上所述,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只需按下压键就能将订书针从书本上挑离,操作简单便捷,省时省力;同时还能从一定程度上避免订书针被挑飞的情况,避免误伤。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A出的剖视图;
图3是订书针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用状态下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如图1-图3所示,一种订书针起钉器,包括侧开口状的手持套1,手持套1内固定有“U”形起钉挑2,“U”形起钉挑2包括两个互相平行的侧杆2a和连接两个侧杆2a尾端的连接杆2b,连接杆2b固定连接在手持套1的底侧壁上,侧杆2a的首端伸出到手持套1外,两个侧杆2a的首端的外侧均向内倾斜形成尖角21,尖角21用于插入订书针7与书本之间,手持套1内远离两个侧杆2a的内侧壁上通过转轴连接有两个杠杆3,两个杠杆3一端相互靠近,另一端相互远离,杠杆3的两端分别连接有挑起横杆,挑起横杆位于两个侧杆2a之间,手持套1正对杠杆3的另一端的部位上设有通孔,通孔内活套有连接桩5,连接桩5的一端位于手持套1内并连接有直径大于通孔直径的内塞头,连接桩5的另一端位于手持套1外并连接有压键4,压键4与手持套1之间连接有复位弹簧6,压键4的中部设有便于拇指放入的凹坑41。
最好是,转轴连接于杠杆3上靠尖角21的一侧,压动的力臂较长,节省用力。
手持套1的外侧壁上凹设有便于手握住的把持部11,把持部11包括三个分别用于放置小指、无名指和中指的凹陷处,用于增加手握住时的舒适感。靠近把持部11的侧杆2a上水平向外延伸有夹持放置部23,夹持放置部23位于手持套1外,夹持放置部23用于放置夹持侧杆2a的手指,用于增加侧杆2a与手之间的接触面积,减少压强;同时还能增加着力面积,便于夹持侧杆2a。夹持放置部23、把持部11和凹坑41内均设有防滑纹,用于增加摩擦力,避免手握住时打滑。
另一个侧杆2a的尖角21部位上开设有用于卡入订书针7的背部71的卡槽22。能够使背部71卡入卡槽22内,避免在挑起订书针7时订书针7被挑飞而造成误伤;同时也作为订书针7的定位,避免订书针7在挑起过程中向侧杆2a首端的端部滑动,便于挑起。
使用时,用手握住手持套1,将两个尖角21分别从书本的两侧插入书本和订书针7之间,再通过食指和拇指按下压键4,通过杠杆3将侧杆2a的尖角21分离,从而使订书针7的背部71与端部与书本分离,从而将订书针7挑出。当书本的薄于“U”形起钉挑2的两个侧杆2a之间的距离时,需要先通过手动夹持两个侧杆2a使首端靠近,以便于尖角21插入书本与订书针7之间。再按压压键4,将订书针7挑出。手动夹持两个侧杆2a靠近时,可直接在握住手持套的状态下完成,如图4所示,小指放置在夹持放置部23上,手掌抵在另一个侧杆2a上,通过小指和手掌压动侧杆2a的首端靠近。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宗旨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一种订书针起钉器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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