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摘要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铁路驼峰浮轨重力式车辆减速器上用于消除附加制动力的机构,该机构由基本轨1、混凝土道床2和浮轨弹簧3(或浮轨气缸)组成。利用浮轨压缩弹簧3(或浮轨气缸)的向上作用力,在减速器对车辆进行制动时,可以有效地消除车辆减速器由于基本轨变形及设备自重所产生的附加制动力,使减速器在工作时,制动力与车重符合线性关系,可以有效地解决空车或轻车在制动时的挤出或跳动的问题。
权利要求
1.一种消除浮轨重力式减速器附加制动力的机构,该机构由浮轨弹簧或浮轨气缸和底板组成,其特征是:机构安装于减速器基本轨下方,底板固定在基础上,弹簧或气缸顶端顶在基本轨轨底。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到一种铁路驼峰浮轨重力式车辆减速器上用于消除附加制动力的机构,该机构利用浮轨气缸或浮轨压缩弹簧,在其作用时,可以有效地消除车辆减速器由于基本轨变形及设备自重所产生的附加制动力,使设备在工作时,制动力与车重符合线性关系,可以有效地解决空车或轻车在制动时的挤出或跳动问题。
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的气动浮轨重力式减速器均存在附加制动力的问题,基本轨越重(kg/m)问题越严重。因此当空车或轻车被减速器制动时,常会出现挤出或跳动现象,既影响制动力也是不安全的因素。对此大家普遍关注并需要解决。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本设计人提出了如下两种解决办法:
方案1:在减速器的浮动基本轨和混凝土道床之间适当位置设置浮轨气缸,当车辆进入减速器制动时,浮轨气缸(单作用柱塞缸)和减速器控制阀同步给气而产生向上的作用力,抵消由于基本轨变形和减速器自重而产生的附加制动力;缓解时,浮轨气缸排气,在基本轨和减速器自重作用下,基本轨落下和减速器道床承轨面贴合,便于设备检修和测量;
方案2:在减速器的浮动基本轨和混凝土道床之间适当位置设置浮轨压缩弹簧,其弹簧力的设计计算应平衡基本轨变形和减速器的自重力,减速器制动时,弹簧向上的力抵消由于基本轨变形和减速器自重而产生的附加制动力;缓解时,在基本轨和减速器自重作用下,应将弹簧压平,使基本轨和减速器道床承轨面贴合。
通过采用以上机构,可以消除或减少减速器的附加制动力,从而减少空车和轻车在制动过程中因附加制动力造成的车轮挤出情况,提高设备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公知的减速器基本轨和混凝土道床图,1为基本轨,2为混凝土道床;图2是本实用新型方案1的装有浮轨气缸的减速器基本轨和混凝土道床图,1为基本轨,2为混凝土道床,3为浮轨气缸;图3为本实用新型方案2的装有浮轨弹簧的减速器基本轨和混凝土道床图,1为基本轨,2为混凝土道床,3为浮轨弹簧。图4为浮轨弹簧的局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最佳实施例“适于60kg/m轨减速器”样机的具体结构作进一步描述。
驼峰车辆减速器是装于驼峰调车场的调速设备,适于60kg/m轨减速器是减速器的走行基本轨采用60kg/m钢轨,由于浮动基本轨抗弯截面系数大,欲使其变形将需要比50kg/m钢轨更大的力,再加上设备自重的增加,因此对车辆制动时将产生更大的附加制动力。
公知的浮轨重力式减速器在对车辆进行制动时,由于减速器的基本轨变形和设备自重的 影响,不可避免的存在附加制动力。为此当出现空车或轻车被制动时,由于附加制动力所占比重较大,将可能导致其车轮挤出或跳动。
在本实施例中,可采用方案1,或采用方案2。该两个方案,当减速器对车辆制动时,浮轨气缸或浮轨弹簧均能产生向上的作用力,可以有效地消除或减小车辆减速器由于基本轨变形及设备自重所产生的附加制动力,这样减速器在工作时,制动力与车重符合线性关系,即车重越大制动力越大,车重越小制动力越小,有效地解决了空车或轻车在制动时的挤出或跳动的问题。
缓解时,减速器依靠基本轨弹性恢复力和设备自重可以完全落下,使基本轨和混凝土道床贴合,便于检修和对尺寸参数进行测量。
一种消除浮轨重力式减速器附加制动力的机构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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