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摘要
本申请提供一种废弃物炭化装置,包括:炭化炉、拖挂式移动组件;所述炭化炉包括炉壳、炉胆和燃烧室;所述炉壳套设于所述炉胆的外部;所述燃烧室由所述炉壳的底部和侧壁以及所述炉胆的底部围合而成,位于所述炉壳与所炉胆的底部之间;所述炉胆开设有换料口;所述燃烧室开设有换气口;所述炭化炉可拆卸地设置于所述拖挂式移动组件上,本申请所提供的废弃物炭化装置达到了可以根据需求快速方便地移动到农田或圆林预定位置直接进行现场处理的有益效果,解决了以往大型炭化设备无法移动,导致需要将有机废弃物从农地或林地产地运输到厂区,耗费了大量运输成本的技术问题。
权利要求
1.一种废弃物炭化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炭化炉和拖挂式移动组件;
所述炭化炉包括炉壳、炉胆和燃烧室;
所述炉壳套设于所述炉胆的外部;
所述燃烧室由所述炉壳的底部和侧壁以及所述炉胆的底部围合而成,位于所述炉壳与所炉胆的底部之间;
所述炉胆开设有换料口;
所述燃烧室开设有换气口;
所述炭化炉安装于所述拖挂式移动组件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弃物炭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换气口包括第一进气口和第一排气口。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弃物炭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换料口包括进料口和出料口;
所述进料口位于所述炉胆的顶部;
所述出料口位于所述炉胆的侧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废弃物炭化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密封门;
所述密封门设置于所述出料口处。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废弃物炭化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进料盖;
所述进料盖设置于所述进料口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废弃物炭化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导气管;
所述导气管连通所述炉胆的内腔与所述燃烧室。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废弃物炭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料盖上设置有第二进气口,所述第二进气口连通所述导气管与所述内腔;
所述导气管开设有第二排气口,所述第二排气口用于连通所述导气管与所述燃烧室。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弃物炭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拖挂式移动组件包括底板、车轮和车用拖挂连接件;
所述车轮的轮轴与所述底板固定连接;
所述车用拖挂连接件与所述底板固定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废弃物炭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进气口开设于所述燃烧室的侧部。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弃物炭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炭化炉与所述拖挂式组件可拆卸连接。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农地或林地炭化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废弃物炭化装置。
背景技术
中国人多地少,人均耕地面积少,千家万户的农田较为分散,作物收获后的秸秆难以集中处理。当前,多数地方的农户都是直接将秸秆焚烧或者还田,秸秆直接焚烧既浪费有机碳源又排放CO2污染环境,直接还田由于没有有效的杀菌消毒,秸秆很容易作为有害病虫的寄生栖息之所,容易引起重茬等风险,所以,如何高效环保地利用作物秸秆等农地或林地有机废弃物资源,就成为广大农村亟待解决的问题。
生物炭是生物质材料在无氧或缺氧条件下经热解形成的物质,它富含K、Ca、Mg和P等农作物所需的养分,而且一般呈碱性,所以,生物炭可被用作优良的土壤改良剂,能有效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提高土壤的保肥持水能力,提高土壤肥力,恢复耕地土壤生产力等。将作物秸秆等农地或林地有机废弃物就地进行炭化处理,就地回施于农田,是解决大量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的理想途径。
然而,目前市面上销售的有机废弃物炭化大型设备多数均是固定的,难以移动的设备,炭化时需要将农地或林地的有机废弃物运至炭化设备厂区,经由炭化设备厂区炭化后再将生物炭运回农地或林地使用,耗费了大量的运输成本。
实用新型内容
本申请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废弃物炭化装置,解决以往大型炭化设备无法移动,导致需要将有机废弃物从农地或林地运输到厂区,耗费了大量运输成本的技术问题。
有鉴于此,本申请提供一种废弃物炭化装置,包括:炭化炉、拖挂式移动组件;
所述炭化炉包括炉壳、炉胆和燃烧室;
所述炉壳套设于所述炉胆的外部;
所述燃烧室由所述炉壳的底部和侧壁以及所述炉胆的底部围合而成,位于所述炉壳与所炉胆的底部之间;
所述炉胆开设有换料口;
所述燃烧室开设有换气口;
所述炭化炉可拆卸地设置于所述拖挂式移动组件上。
进一步的,所述换气口包括第一进气口和第一排气口。
进一步的,所述换料口包括进料口和出料口;
所述进料口位于所述炉胆的顶部;
所述出料口位于所述炉胆的侧部。
进一步的,还包括密封门;
所述密封门设置于所述出料口处。
进一步的,还包括进料盖;
所述进料盖设置于所述进料口处。
进一步的,还包括导气管;
所述导气管连通所述炉胆的内腔与所述燃烧室。
进一步的,所述进料盖开设有第二进气口,所述第二进气口连通所述导气管与所述内腔;
所述导气管开设有第二排气口,所述第二排气口用于连通所述导气管与所述燃烧室。
进一步的,所述拖挂式移动组件包括底板、车轮和车用拖挂连接件;
所述车轮的轮轴与所述底板固定连接;
所述车用拖挂连接件与所述底板固定连接;
所述炭化炉可拆卸地设置于所述底板的上表面。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进气口开设于所述燃烧室的侧部,且靠近所述燃烧室的底部。
进一步的,所述炭化炉与所述拖挂式组件可拆卸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申请实施例的优点在于: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废弃物炭化装置,包括:炭化炉、拖挂式移动组件;所述炭化炉包括炉壳、炉胆和燃烧室;所述炉壳套设于所述炉胆的外部;所述燃烧室位于所述炉壳与所炉胆的底部之间;所述炉胆开设有换料口;所述燃烧室开设有换气口;所述炭化炉可拆卸地固定于所述拖挂式移动组件上。
本申请中提供的废弃物炭化装置,炭化炉可以对农作物秸秆及其他农地或林地废弃有机物进行炭化处理,拖挂式移动组件可以连接于货车或其他移动驱动设备上,通过将炭化炉设置在拖挂式移动组件上,使整个装置达到了可以根据需求快速方便地移动到农田或园林的预定位置直接进行现场处理的有益效果,解决了以往大型炭化设备无法移动,导致需要将有机废弃物从农地或林地运输到厂区,耗费了大量运输成本的技术问题。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废弃物炭化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附图标记为:炉胆1、炉壳2、进料盖3、导气管4、出料口5、第一进气口6、车用拖挂连接件7、底板8、第一排气口9、燃烧室10、第二进气口11、第二排气口12。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申请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申请中的具体含义。
为了便于理解,请参阅图1,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废弃物炭化装置,包括:炭化炉、拖挂式移动组件;
炭化炉包括炉壳2、炉胆1和燃烧室10;
炉壳2套设于炉胆1的外部;
燃烧室10有炉壳2的底部和侧壁以及炉胆1的底部围合而成,位于炉壳2与炉胆1的底部之间;
炉胆1开设有换料口;
燃烧室10开设有换气口;
炭化炉可拆卸地设置于拖挂式移动组件上。
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实施例中,炭化炉用于对农作物秸秆及其他农地或林地废弃有机物进行炭化处理,使这些有机废弃物被炭化为生物炭,可作为优良的土壤改良剂;
炉胆1用于放置有机废弃物,吸收外部热量使有机废弃物热解炭化为生物炭,作为有机废弃物炭化的发生场所;
燃烧室10由炉壳2的底部和侧壁以及炉胆1的底部围合而成,用于对炉胆1进行加热;
炉壳2套设于炉胆1的外部,并且在炉壳2与炉胆1的侧壁之间以及底部之间均形成中空的空腔;
拖挂式移动组件可连接在货车或其他移动驱动设备上,用于带动位置其上的炭化炉移动,使整个装置可以移动至农地或林地的预定位置上。
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废弃物炭化装置,炭化炉可以对农作物秸秆及其他农地或林地废弃有机物进行炭化处理,拖挂式移动组件可以连接于货车或其他移动驱动设备上,通过将炭化炉设置在拖挂式移动组件上,使整个装置达到了可以根据需求快速方便地移动到农田或园林的预定位置直接进行现场处理的有益效果,解决了以往大型炭化设备无法移动,导致需要将有机废弃物从农地或林地运输到厂区,耗费了大量运输成本的技术问题。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的废弃物炭化装置的换气口包括第一进气口6和第一排气口9,第一进气口6用于为燃烧室10中燃烧的废弃物提供足量的空气,促进废弃物进行充分的燃烧,从而给炉胆1提供足够的热量;第一排气口9用于排出燃烧室10的废弃物燃烧时所排出的废气。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废弃物炭化装置的换料口包括进料口和出料口5,通过进料口可将有机废弃物投入至炉胆1中进行热解炭化,通过出料口5可将有机废弃物经热解形成的生物炭取出。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进料口开位于炉胆1的顶部,当然,也可以位于炉胆1的侧部或炉胆1的其他部位,出料口5位于炉胆1的侧部,当然,也可以位于炉胆1的顶部或者炉胆1的其他部位,出料口5的形状可以为圆形,也可以为方形,本申请实施例采用的出料口5为方形出料口5。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废弃物炭化装置还包括密封门,密封门设置于出料口5处,用于在进行炭化处理时将出料口5封堵住,防止有机废弃物泄露。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废弃物炭化装置还包括进料盖3,进料盖3设置于进料口处,用于在炭化有机废弃物时,对炉胆1进行密封,防止产生的可燃气体泄露,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进料盖3采用可开合的圆锥盖子,除此之外,还可以为可开合的平板状盖子或其他形状的可用于密封的盖子。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废弃物炭化装置还包括导气管4,导气管4连通炉胆1的内腔与燃烧室10,导气管4上设置有气阀门,当炉胆1中的有机废弃物热解所产生的可燃气体达到一定浓度的时候,可停止燃烧室10的进料,炉胆1中的可燃气体经过导气管4导入燃烧室10中进行燃烧,此时无需再额外提供能源进行燃烧,仅需通过炉胆1的可燃气体便可继续维持燃烧室10中的燃烧,极大地降低了热源的成本。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进料盖3开设有第二进气口11,第二进气口11连通导气管4与内腔,用于将在炉胆1中热解炭化产生的可燃气体从炉胆1中导入导气管4中;导气管4开设有第二排气口12,第二排气口12用于连通导气管4与燃烧室10,用于将导气管4中的可燃气体导入燃烧室10中进行燃烧。其中第二进气口11可以为一个或者多个,形状可以为圆形,也可以为方形,本申请实施例采用的是圆形的第二进气口11,第二排气口12也可以为一个或者多个。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废弃物炭化装置的拖挂式移动组件包括底板8、车轮和车用托管连接件;车轮的轮轴与底板8固定连接,车用拖挂连接件7与底板8固定连接,炭化炉可拆卸地设置于底板8的上表面。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废弃物炭化装置的第一进气口6开设与燃烧室10的侧壁,且靠近燃烧室10的底部,使其具有更好的进气效果,第一排气口9开设于燃烧室10的顶部,可用于更好地将废气排出;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废弃物炭化装置的炭化炉的形状为柱体状,圆柱体状可以使炉胆1的受热更加均匀,具有更好的炭化效果。
下面以炭化材料为玉米秸秆为例对本申请的废弃物炭化装置的使用流程进行说明。
将废弃物炭化装置通过货车或其他移动驱动设备带动至玉米田地附近,打开进料盖3,关闭密封门,将已经切短的玉米秸秆(长度大约20-100cm)装入炉胆1中并进行压实,盖上进料盖3,将部分干燥的玉米秸秆装入燃烧室10中,点燃干燥的玉米秸秆,炉胆1吸热并对位于其内的玉米秸秆进行热解炭化,并热解出可燃气体,可燃气体经过第二进气口11进入导气管4,并通过第二导气管4充入燃烧室10中,当燃烧室10中的可燃气体浓度足够燃烧时,停止向燃烧室10添加干燥的玉米秸秆,当第二排气口12不再有可燃的青烟冒出时,关闭气阀门,使燃烧室10停止燃烧,等到炉胆1冷却至环境温度时,打开密封门,从出料口5中取出生物炭。
下面以炭化材料为树枝/树叶为例对本申请的废弃物炭化装置的使用流程进行说明。
将废弃物炭化装置通过货车或其他移动驱动设备带动至树枝/树叶堆积地附近,打开进料盖3,关闭密封门,将已经切短的树枝/树叶(长度大约20-50cm)装入炉胆1中并进行压实,盖上进料盖3,将部分干燥的树枝/树叶装入燃烧室10中,点燃干燥的树枝/树叶,炉胆1吸热并对位于其内的树枝/树叶进行热解炭化,并热解出可燃气体,可燃气体经过第二进气口11进入导气管4,并通过第二导气管4充入燃烧室10中,当燃烧室10中的可燃气体浓度足够燃烧时,停止向燃烧室10添加干燥的树枝/树叶,当第二排气口12不再有可燃的青烟冒出时,关闭气阀门,使燃烧室10停止燃烧,等到炉胆1冷却至环境温度时,打开密封门,从出料口5中取出生物炭。
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申请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申请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一种废弃物炭化装置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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