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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外灯的光提取结构的制造方法

紫外灯的光提取结构的制造方法

IPC分类号 : G02B1/11,C23C18/00,H01J61/35,H01L33/44

申请号
CN201780031563.9
可选规格
  •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 法律状态: 有权
  • 申请日: 2017-05-22
  • 公开号: 109313284B
  • 公开日: 2019-02-05
  • 主分类号: G02B1/11
  • 专利权人: 光学实验室公司(瑞典)

专利摘要

本发明一般涉及形成包含纳米结构的光提取层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提供基底,所述基底对UV光至少部分地透明;形成含氟和碱土金属的非水性前驱体溶液以形成碱土金属二氟化物颗粒;将前驱体溶液施加在基底的至少第一侧上;在第一温度下干燥基底第一时间段;在高于第一温度的第二温度下烘烤基底第二时间段,从而在基底上形成包含碱土金属二氟化物纳米结构的光提取纳米结构层。本发明还涉及光提取结构和包括这种提取结构的UV灯。

权利要求

1.一种形成包含纳米结构的光提取层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提供基底,所述基底对UV光至少部分地透明;

-通过形成溶胶-凝胶法的凝胶,向该凝胶提供溶剂,形成包含溶剂、氟和碱金属的非水性前驱体溶液,以形成碱土金属二氟化物颗粒,从而形成溶胶-凝胶法处理的溶胶-凝胶;

-将非水性前驱体施加至基底的至少第一侧上;

-在第一温度下干燥基底第一时间段;以及

-在高于第一温度的第二温度下烘烤基底第二时间段,以在基底上形成包含碱土金属二氟化物纳米结构的光提取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纳米结构为纳米粒子。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一温度在50至150℃的范围内,第一时间段在10s至5min的范围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二温度在200至400℃的范围内,第二时间段在1min至1h的范围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形成非水性前驱体溶液包括使用溶胶-凝胶法。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形成非水性前驱体溶液包括:

-形成包含溶剂和碱土金属的混合物;

-回流沸腾混合物形成凝胶;

-蒸发凝胶的溶剂;

-冷却凝胶;

-向凝胶中加入溶剂;

-加热含凝胶的溶剂;

-当达到含凝胶的溶剂的沸点时,加入含氟的化合物;以及

-使凝胶沸腾,以形成包含碱土金属二氟化物颗粒的透明溶胶。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回流沸腾的步骤执行的时间范围为5min到1h。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含氟的化合物为三氟乙酸,CF3CO2H。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纳米结构包括MgF2、CaF2、BaF2和SrF2中的至少一种。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底为管状结构,并且将处理过的非水性前驱体溶液施加至基底包括浸涂管状结构以在管状结构的内侧和外侧形成光提取层。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纳米结构的尺寸在1至200nm的范围内。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纳米结构之间的平均间隔距离在1nm至100nm的范围内。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多个纳米结构为排列在多晶层中的粒子。

14.一种光提取结构,包括由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形成的光提取层,所述光提取结构包括:

-对UV光至少部分地透明的基底,所述基底具有第一和第二侧,所述基底的第一侧布置为面向UV光源且接收由UV光源发射的UV光;以及

-光提取层,布置在基底的第一和第二侧中的至少一个上,光提取层配置为减少由基底反射的UV光的量。

15.一种UV灯,包括:

-UV光源,以及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光提取结构。

紫外灯的光提取结构的制造方法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专利买卖交易资料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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