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摘要
专利摘要
本申请公开一种锅炉烟气处理设备及锅炉机组系统,属于烟气处理技术领域。所公开的锅炉烟气处理设备包括炉体、主燃烧器机构、还原机构和燃尽风机构,所述炉体具有炉膛,所述主燃烧器机构、还原机构和燃尽风机构在所述炉膛的高度方向由下向上依次布设;所述炉体设置有二次风喷口,所述二次风喷口与所述主燃烧器机构的燃烧区域相对设置;所述燃尽风机构包括第一燃尽风喷口和第二燃尽风喷口,至少部分所述第一燃尽风喷口内设置有避让空间,所述第二燃尽风喷口设置于所述避让空间内。上述方案能够解决目前的锅炉烟气处理设备在炉膛的高度方向上存在布设空间不足的问题。
权利要求
1.一种锅炉烟气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炉体(100)、主燃烧器机构(200)、还原机构(300)和燃尽风机构(400),所述炉体(100)具有炉膛(110),所述主燃烧器机构(200)、还原机构(300)和燃尽风机构(400)在所述炉膛(110)的高度方向由下向上依次布设;所述主燃烧器机构(200)包括二次风喷口(210),所述二次风喷口(210)与所述主燃烧器机构(200)的燃烧区域相对设置;
所述燃尽风机构(400)包括第一燃尽风喷口(410)和第二燃尽风喷口(420),至少部分所述第一燃尽风喷口(410)内设置有避让空间(411),所述第二燃尽风喷口(420)设置于所述避让空间(411)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锅炉烟气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燃尽风机构(400)包括多个第一燃尽风喷口(410),所述多个第一燃尽风喷口(410)至少部分设置有所述避让空间(411),所述避让空间(411)内设置有所述第二燃尽风喷口(42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锅炉烟气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第一燃尽风喷口(410)在所述炉膛(110)内沿周向分为多组布设,每组所述第一燃尽风喷口(410)在所述炉膛(110)的高度方向上排布,且每组所述第一燃尽风喷口(410)至少部分设置有所述避让空间(411),所述避让空间(411)设置有所述第二燃尽风喷口(420)。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锅炉烟气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燃尽风喷口(420)的燃尽风风速大于所述第一燃尽风喷口(410)。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锅炉烟气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燃尽风喷口(420)与所述炉膛(110)的中心区域相对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锅炉烟气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还原机构(300)包括多个喷淋元件(310),所述多个喷淋元件(310)设置于所述炉体(100)的内炉墙,且沿周向布设。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锅炉烟气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喷淋元件(310)在所述炉膛(110)的高度方向上呈多层布设,相邻的两个分属不同层的所述喷淋元件(310)错位分布。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锅炉烟气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还原机构(300)还包括还原剂供应源(320)、输送主路管线(330)和泵送组件(340),所述还原剂供应源(320)通过所述输送主路管线(330)与所述多个喷淋元件(310)相连,所述泵送组件(340)设置于所述输送主路管线(330)上;所述还原机构(300)还包括循环旁路管线(350),所述循环旁路管线(350)的一端与所述输送主路管线(330)相连,所述循环旁路管线(350)的另一端与所述还原剂供应源(320)相连。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锅炉烟气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锅炉烟气处理设备包括第一供风机构(500),所述第一供风机构(500)通过第一支路管线与所述二次风喷口(210)相连,所述第一供风机构(500)还通过第二支路管线与所述第一燃尽风喷口(410)相连;所述燃尽风机构(400)的风率为30%-40%。
10.一种锅炉机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前述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锅炉烟气处理设备。
锅炉烟气处理设备及锅炉机组系统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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