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分类号 : A47F5/025,A47F5/00,A47F11/10,H02K5/24,G09F25/00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产品设计作品用多角度展示装置,包括壳体、观察盖、固定架、电机、旋转轴、展示台、照明灯、夹紧组件、播音器、控制器、USB接口、出音孔、万向轮,壳体上活动连接有观察盖,壳体内底部固定连接有固定架,固定架上固定有电机,电机上方固定连接有旋转轴,旋转轴另一端与展示台固定连接,展示台下方活动连接有滚轮,壳体上与滚轮对应位置固定有轮槽,展示台上方固定有橡胶垫,展示台上固定连接有夹紧组件,壳体内固定有照明灯,本实用新型中设置有夹紧组件,可对不同大小的作品进行固定;夹板结构的设计,可对作品进行保护,使用性强。
权利要求
1.一种产品设计作品用多角度展示装置,包括:壳体(1)、观察盖(2)、固定架(3)、电机(41)、旋转轴(42)、展示台(5)、照明灯(6)、夹紧组件(7)、播音器(81)、控制器(82)、USB接口(83)、出音孔(84)、万向轮(9),其特征在于:壳体(1)上活动连接有观察盖(2),壳体(1)内底部固定连接有固定架(3),固定架(3)上固定有电机(41),电机(41)上方固定连接有旋转轴(42),旋转轴(42)另一端与展示台(5)固定连接,展示台(5)上固定连接有夹紧组件(7),壳体(1)内固定有照明灯(6),壳体(1)内固定有播音器(81),壳体(1)上固定有控制器(82)、USB接口(83)、出音孔(84),壳体(1)底部固定有万向轮(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产品设计作品用多角度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3)包括外连接块(31)、第二弹簧(32)、内连接块(33),固定架(3)外为外连接块(31),外连接块(31)上固定连接有第二弹簧(32),第二弹簧(32)另一端与内连接块(33)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产品设计作品用多角度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夹紧组件(7)包括固定杆(71)、螺纹杆(72)、手摇柄(73)、夹板(74),定杆下方与展示台(5)固定连接,展示台(5)上方与螺纹杆(72)螺纹连接,螺纹杆(72)一端与手摇柄(73)固定连接,螺纹杆(72)另一端与夹板(74)固定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产品设计作品用多角度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板(74)包括接触板(741)、第一弹簧(742)、连接板(743)、海绵垫(744),连接板(743)一端与螺纹杆(72)固定连接,连接板(743)另一端与第一弹簧(742)固定连接,第一弹簧(742)另一端与接触板(741)固定连接,接触板(741)另一侧固定有海绵垫(744)。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产品设计作品用多角度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触板(741)、连接板(743)和海绵垫(744)一侧均采用弧形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产品设计作品用多角度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灯(6)和夹紧组件(7)数量均采用四个,照明灯(6)设置在展示台(5)周围,且照明灯(6)与夹紧组件(7)错开圆周均匀分布。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产品设计作品用多角度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弹簧(32)设置在内连接块(33)周围及底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产品设计作品用多角度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展示台(5)下方活动连接有滚轮(52),壳体(1)上与滚轮(52)对应位置固定有轮槽(11),展示台(5)上方固定有橡胶垫(51)。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产品设计作品用多角度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内侧底部固定有上导热板(12),壳体(1)外侧底部固定连接有下导热板(14),上导热板(12)与下导热板(14)通过导热柱(13)固定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产品设计作品用多角度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播音器(81)、控制器(82)和USB接口(83)之间采用电性连接。
一种产品设计作品用多角度展示装置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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