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分类号 : D06M15/59;D06M11/01;D06M11/05;D06M11/13;D06M11/50;D06M11/65;D06M13/11;D06M13/127;D06M13/144;D06M13/292;D06M13/342;D06M13/513;D06M101/40
专利摘要
一种碳纤维表面接枝超支化聚芳酰胺的方法,它涉及一种碳纤维表面接枝聚合物的方法。本发明的目的是要解决现有碳纤维复合材料的界面结合强度低的问题。方法:一、碳纤维的抽提处理;二、氧化;三、碳纤维的还原处理;四、碳纤维的硅烷化处理;五、制备混合物,加热,得到表面接枝超支化聚芳酰胺的碳纤维。使用本发明的方法制备得到的表面接枝超支化聚芳酰胺的碳纤维与未处理的碳纤维相比N含量增加,由未处理的1.11%提高到2.7~4%;表面能提高了大于100.5%;本发明制备的表面接枝超支化聚芳酰胺的碳纤维的界面剪切强度与未处理的碳纤维的界面剪切强度相比,提高了大于65%。本发明可获得表面接枝超支化聚芳酰胺的碳纤维。
专利附图
一种碳纤维表面接枝超支化聚芳酰胺的方法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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