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分类号 : C07D235/02; C09K11/06; H01L51/50; H01L51/54
专利摘要
本发明属于有机发光材料及其光电器件应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己基取代‑芴修饰的芳基咪唑类化合物、制备方法及其深蓝光电致发光器件。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己基取代‑芴修饰的芳基咪唑类化合物及其制备方法,所述己基取代‑芴修饰的芳基咪唑类化合物的结构通式为式Ⅰ。本发明还提供了基于己基取代‑芴修饰的芳基咪唑类化合物能高效发射深蓝光的电致发光器件,解决了现有技术难以兼顾高蓝光纯度与高荧光量子效率的技术难题,借助咪唑类材料与己基取代芴的优良特性,合成了兼具高可溶性、高蓝光纯度以及高荧光量子产率的有机发光小分子及其深蓝光有机电致发光器件。
专利附图
己基取代-芴修饰的芳基咪唑类化合物、制备方法及其深蓝光电致发光器件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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