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分类号 : C07D401/12; C07D211/16; C07D401/14; C07D211/18; C07D211/22; C07D211/26; A61K31/4545; A61K31/496; A61K31/506; A61K31/445; A61K31/4725; A61P25/28
专利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N‑(苄基哌啶基)‑阿魏酰胺‑O‑烷基胺类化合物、制备方法及其用途,其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第一步:以阿魏酸和苄基哌啶类化合物为起始原料,在溶剂和缩合剂作用下缩合,得中间体化合物;第二步:中间体化合物在溶剂和碱性条件下与二溴烷烃反应,得溴化合物中间体;第三步:溴化合物中间体在溶剂和碱性条件下与仲胺反应得N‑(苄基哌啶基)‑阿魏酰胺‑O‑烷基胺类化合物。该类化合物为选择性丁酰胆碱酯酶抑制剂、且能够抑制Aβ聚集,还具有抗氧化作用和神经细胞保护作用,进一步在体内实验中展现出较好的治疗阿尔茨海默病的作用,且毒性较低,具备很好的临床应用前景。
专利附图
一种N-(苄基哌啶基)-阿魏酰胺-O-烷基胺类化合物、制备方法及其用途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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