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分类号 : C07D417/14; A61K31/4439; A61P35/00
专利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类如结构式I所示的4‑苯基‑5‑(1,2,4‑三唑基)‑2‑(吡啶基)氨基噻唑衍生物及其在药学上可接受的盐;4‑苯基‑5‑(1,2,4‑三唑基)‑2‑(吡啶基)氨基噻唑衍生物在制备抗癌药物中的应用。I式中,X1选自:氟、氯、溴或碘;X2选自:氟、氯、溴或碘;X3选自:氢、氘、C1~C2烷基、氟、氯、溴或碘;吡啶基选自:2‑吡啶基;3‑吡啶基或4‑吡啶基。
专利附图
4-苯基-5-(1,2,4-三唑基)-2-吡啶氨基噻唑衍生物及其医药用途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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