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分类号 : C08L23/06; C08L59/00; C08L71/08; B29C45/76
专利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原位自增强的聚甲醛/聚乙烯复合材料,聚乙烯70-100;聚甲醛10-30;聚乙二醇单甲醚0.05-1。制备时,将三种原料加入到双螺杆挤出造粒机上进行挤出造粒,并将制得的共混物料粒在干燥箱内干燥,最后用干燥好的料粒进行注塑,即得到原位自增强的聚甲醛/聚乙烯复合材料。本发明可以提高聚乙烯材料的力学性能,并且可以避免添加玻纤等宏观纤维造成的树脂基的粘度增加,流动性能变差,加工成本变高,废旧料回收利用时因纤维断裂而使聚合物材料性能急剧恶劣等问题。本材料在刚度提高的同时保持较好的冲击性能。
一种原位自增强的聚甲醛/聚乙烯复合材料及制备方法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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