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分类号 : C08J3/075; C08L5/08; C08L5/04; C08L33/12; A61L27/16; A61L27/20; A61L27/50; A61L27/52
专利摘要
本发明属于医用水凝胶组织工程材料制备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可注射自修复纳米短纤维水凝胶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该水凝胶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步骤一、高碘酸钠氧化海藻酸钠,获得纯醛基化海藻酸钠;步骤二、用氢氧化钠处理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纳米纤维后经液氮研磨,获得PMAA纳米短纤维;步骤三、将纳米短纤维均匀分散在醛基化海藻酸钠中,获得到可注射自修复壳聚糖‑海藻酸钠‑PMAA纳米纤维水凝胶。本发明提供的方法简单有效,操作简便,制备得到的水凝胶由于具有自修复、可注射和较好力学性能,成胶时间短,生物相容性好,在软骨组织支架材料工程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专利附图
一种可注射自修复纳米短纤维水凝胶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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