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分类号 : E03B3/11,E03B3/16,E03B3/18,A01G25/00,A01B79/00
专利摘要
一种排水再利用的井灌抑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再利用的井灌抑盐装置包括:主井(1)、上层管群(2)、下层管群(3); 所述主井(1)包括:可透水的外层井墙(101); 套设于所述外层井墙(101)内的不透水的内层井墙(102); 填充于所述外层井墙(101)与所述内层井墙(102)之间的输水层(103); 所述上层管群(2)与所述外层井墙(101)上部连通,且可透水; 所述下层管群(3)与所述内层井墙(102)下部连通,且近井段(301)不透水,远井段(302)可透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水再利用的井灌抑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层管群(2)包括:与所述外层井墙(101)上部连通的多个主管(201),多个所述主管(201)呈放射状等夹角分布; 与所述主管(201)相对的两侧连通的多个支管(202); 相邻两个所述主管(201)之间的多个所述支管(202)彼此平行。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水再利用的井灌抑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层管群(3)呈放射状伞形分布; 所述下层管群(3)与所述内层井墙(102)之间的夹角可调; 且,所述下层管群(3)长度可调。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水再利用的井灌抑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层管群(2)与所述下层管群(3)的远井端均封闭; 所述上层管群(2)与所述外层井墙(101)连通的管口设置有滤网; 所述下层管群(3)与所述内层井墙(102)连通的管口设置有滤网。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水再利用的井灌抑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输水层(103)为砂石料层。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水再利用的井灌抑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层井墙(101)的内、外壁上均设置有过滤层。 7.利用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排水再利用的井灌抑盐装置进行井灌抑盐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将所述排水再利用的井灌抑盐装置埋设于盐碱地土壤预设深度处; 利用水泵从所述内层井墙(102)内抽水灌溉所述盐碱地,灌溉水由所述盐碱地地表向下渗透,获得含盐水; 所述含盐水依次经所述上层管群(2)进入所述外层井墙(101)内,并经所述输水层(103)向下运输,与此同时经所述外层井墙(101)渗透到所述主井(1)外部的所述盐碱地深处的地下水中,实现井灌抑盐; 所述地下水依次经所述远井段(302)、所述近井段(301)进入所述内层井墙(102)内,作为灌溉水,实现排水再利用和保障灌溉水的低含盐量要求。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所述盐碱地上设多个采样点; 利用土水势测量仪和含水量测量仪测量多个所述采样点的土水势H和含水量θ; 根据多个所述土水势H和含水量θ,分别计算得到平均土水势Hav和平均含水量θav。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预设表征临界盐度水平下土壤水分有效性的能量参数阈值Hmin、刨除盐分作用的作物允许最小含水量阈值θmin、表征作物在临界盐度水平下允许最小含水量的增加百分比阈值k; 将所述平均土水势Hav与所述能量参数阈值Hmin进行比较,同时,将所述平均含水量θav与所述最小含水量阈值θmin进行比较: 当Hav≥Hmin时,对所述盐碱地停止灌溉; 当Hav 当Hav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设置与所述水泵、所述土水势测量仪、所述含水量测量仪电性连接的智控机; 所述智控机接收来自所述土水势测量仪、所述含水量测量仪的信号,并根据所述信号控制所述水泵的开关。
一种排水再利用的井灌抑盐装置与方法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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