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布料裁剪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床垫生产用具有固定结构的布料裁剪设备包括设备主体,所述设备主体包括操作台面,所述操作台面底端的四个拐角处皆固定安装有设备支撑腿,所述操作台面的底端固定安装有控制面板,所述操作台面的顶端固定安装有设备安装竖板。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有调节槽体、反向丝杆、活动套筒、活动槽、夹持基座、螺纹杆、转动把手和夹持板体,解决了现有的床垫生产用布料裁剪设备,不具有固定结构,常常需要工作人员通过双手来对布料进行夹持固定,这种操作方式,不仅工作效率较低,还使得降低了裁剪设备的安全性的问题,进一步的通过设置有防滑垫,起到防滑的作用,增加了本设备的实用性。
权利要求
1.一种床垫生产用具有固定结构的布料裁剪设备,包括设备主体(100),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主体(100)包括操作台面(110),所述操作台面(110)底端的四个拐角处皆固定安装有设备支撑腿(111),所述操作台面(110)的底端固定安装有控制面板(112),所述操作台面(110)的顶端固定安装有设备安装竖板(113),所述设备安装竖板(113)的顶端固定安装有设备安装顶板(114),所述设备安装顶板(114)的底端固定安装有电动气缸(115),且电动气缸(115)的数量为两个,所述电动气缸(115)的底端固定安装有安装基座(116),所述安装基座(116)的底端开设有安装槽体(117),所述安装槽体(117)的内部插入安装有裁剪刀片(118),所述操作台面(110)的内部开设有调节槽体(119),所述调节槽体(119)的内部通过轴承固定安装有反向丝杆(120),且反向丝杆(120)通过通槽延伸至操作台面(110)的外侧,所述反向丝杆(120)的外表面套接安装有活动套筒(121),且活动套筒(121)的数量为两个,所述操作台面(110)的顶端开设有活动槽(122),且活动槽(122)与调节槽体(119)的内部相连通,所述活动套筒(121)的顶端设置有夹持机构(200),且夹持机构(200)的数量为两个,所述夹持机构(200)包括夹持基座(210),所述活动套筒(121)的顶端皆固定安装有夹持基座(210),所述夹持基座(210)的顶端皆开设有螺纹槽体(211),所述螺纹槽体(211)的内部皆通过螺纹安装有螺纹杆(212),所述螺纹杆(212)的顶端皆固定安装有转动把手(213),所述螺纹杆(212)的底端皆通过轴承固定安装有夹持板体(21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床垫生产用具有固定结构的布料裁剪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裁剪刀片(118)的两侧皆开设有第一限位槽(123),所述安装基座(116)的两侧皆开设有第二限位槽(124),且第二限位槽(124)皆与安装槽体(117)的内部相互连通,所述第二限位槽(124)的内部插入安装有限位杆(125),且限位杆(125)皆延伸至第一限位槽(123)的内部,所述限位杆(125)相互远离的一侧皆固定安装有拉动环(126),所述限位杆(125)的外表面皆套接安装有拉伸弹簧(127),且拉伸弹簧(127)的两端皆分别与拉动环(126)和安装基座(116)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床垫生产用具有固定结构的布料裁剪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槽体(119)内部的底端开设有滑动槽(128),所述滑动槽(128)的内部滑动安装有滑动块(129),所述滑动块(129)的数量为两个,且滑动块(129)皆分别与活动套筒(121)的底端固定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床垫生产用具有固定结构的布料裁剪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杆(125)和第一限位槽(123)相互靠近一侧的形状皆为斜面。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床垫生产用具有固定结构的布料裁剪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动块(129)的底端皆通过滑轮槽滚动安装有滚轮(130),且滚轮(130)的材质为三元乙丙橡胶。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床垫生产用具有固定结构的布料裁剪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板体(214)的底端皆固定安装有防滑垫(215),且防滑垫(215)的底端皆开设有防滑纹。
一种床垫生产用具有固定结构的布料裁剪设备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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