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分类号 : D01F9/17; D01F9/16; D01D5/24; D01D10/02
专利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纤维素晶须增强木质素基碳纤维的制备方法,通过对造纸废液中提取的木质素作进一步处理后,用聚环氧乙烷(PEO)为增塑剂,纤维素晶须为增强剂,用纺丝技术制备纤维素晶须/PEO/木质素复合纤维,再经过预氧化和碳化工艺,制备纤维素晶须增强木质素基碳纤维。这种碳纤维的直径和强度可以通过改变纺丝参数、纤维素晶须和木质素的原始重量比、木质素的种类和拉伸比等进行调控。本发明的制备方法,工艺、设备简单,稳定可靠,操作方便,制得的碳纤维,具有在储能装置的电极材料、体育用品和医用吸附材料等领域应用的潜在能力。该技术简单易行,适用范围广。
专利附图
一种纤维素晶须增强木质素基碳纤维的制备方法专利购买费用说明
Q:办理专利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A: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专利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Q: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如何缴交
A:(1)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收费窗口缴纳,(2)通过代办处缴纳,(3)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更多缴纳方式
Q:专利转让变更,多久能出结果
A: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递交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会收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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